摘要
2007年,深圳市新《条例》提出"业必归会"制度,业界关注者众,其对行业特别是行业协会的影响广泛而深刻。用中物协谢家瑾会长的话来说,"业必归会"制度的确立,是地方性法规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的突破和创新,将在全国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今天,业界对于"业必归会"的关注和热议多归于平静,而各地行业协会更多地是通过引入或借鉴"业必归会"制度,找到了行业协会工作的有力支点——制度的创新带动了工作的创新。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9年第2期46-47,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