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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域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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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近日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创立、坚持并努力加以完善的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基本法律。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国情要求的。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党中央一贯重视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我国民族问题。我们党始终认为,民族问题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就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经过长期的探索。
出处 《四川政报》 2002年第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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