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11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决定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于该自贸区会将给有关各方带来的效应和影响,许多学者以“双赢”和“共赢”来概括。实际上,对于世界上任何区域合作安排或组织的效益分析,远比此简单的两字复杂。本文拟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早期收获”计划已经和将要带来的影响为例来探讨该自贸区的效应。
出处
《东南学术》
2004年第S1期247-249,共3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