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在我国民航运输过程中连续发生的因航班延误引致的群体性干扰事件,严重扰乱我国民航运输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威胁空防安全,已经成为空防安全的控制重点。航空公司和航空旅客在航班延误期间的纠纷或冲突,实质上是双方的一种寻租行为表现。在归因论责的制度下,由于航空公司和航空旅客的关于延误成因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道德风险”,双方机会主义行为盛行和互不信任程度加深,从而更可能导致高水平行为冲突。只有在制度上重新界定航班延误的时间产权,并形成冲突双方的博弈均衡,才能从根源上规避群体性冲突事件。
出处
《经济师》
2006年第6期59-60,共2页
基金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技项目(RKX20040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6057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