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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规定业主2008年可先验房后交钱"先验房还是先交钱"一直是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收房时发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为减少该类纠纷,北京市建委已经下发通知,要求预售的商品住宅在办理交接前,开发商要组织购房人查验房屋。
出处 《城市开发》 2007年第19期7-7,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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