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课程设置是教学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以课程结构为框架,并受到刚性因素和弹性因素这两个方面的影响,同时还应遵循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整体性、有序性等几个方面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完善课程设置成为推动法学专业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动力。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124-126,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