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犯罪形态,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需要由发卡银行对符合透支催收条件的持卡人做出明确的催收表示,刑法第196条第2款对信用卡恶意透支催收程序已有规定,但是实践中有关部门具体适用的方法多种多样。正确理解恶意透支催收要件应对恶意透支的概念、发生条件、基本特征以及催收通知行使的时间、方法做深入研究。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101-105,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