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警关系是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各自的职权体系下,经由各自履行职责而体现和形成的关系.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在经历捕诉一体、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等一系列的改革后,对检察权的运行做出了重大调整.同时,公安机关为不断提高办案质效,与检察机关协作形成了“大控方”的追诉格局.这种情形使得原有“警主检辅”的格局被打破,亟需构建新型检警关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应运而生,然而在机制运行探索的过程中,存在着机制设计有待优化、侦协办成员配备有待改善、协作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本文在明晰上述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多项完善建议,希望从制度保障及人员保障两方面探索完善路径,实现检警之间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