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起,“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打破了既有的普法小格局,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系统内外齐抓的“大普法”局面。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第六条”中再次明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本文通过认真研读2021年度海安市34家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结合市级机关部门报告中总结的相关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尝试为海安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参考。
出处
《时代人物》
2023年第4期93-9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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