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民事诉讼中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认定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民商事争议中以各种形式出现的电子证据逐年增多。近年来,运用电子证据认定民事案件主要事实的案件越来越多,在这些案件中,网络聊天记录往往成为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唯一证据。与庞大的电子证据案件数量相比,网络聊天记录作为判断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采信率却很低。当下,提高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采信率迫在眉睫。本文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分析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民事诉讼认定中存在的难题,并提出对策。
作者 吴洁 周崇瑜
机构地区 淳安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