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关注。家庭监护教育的缺失,学校与社区监管不足等因素使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面临挑战。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推进多方合作机制,规定未成年人失范行为的相关内容,以“专门矫治教育制度”取代“收容教养”。然而,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形成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家庭教育、社区管理等方面仍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对于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仍未能形成有效的解决机制。本文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视角,试提出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层面的解决路径。
出处
《时代人物》
2022年第13期118-1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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