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开始施行,本次刑法修正案的亮点之一,是个别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即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次刑法修正案的制定,回应了社会关切,体现了以民本的立法理念。但是,本次修正案草案在审议过程中,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在修正案通过后,很多学者和实务人员仍持不同意见。因此,是否有必要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仍值得商榷。
出处
《时代人物》
2021年第17期70-7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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