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这是我国自2006年2月发布第14号收入准则(以下简称旧收入准则)以来的一次重大修订。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不仅改变了一般销售模式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同时对于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鉴于新收入准则的重大变化,本文在阐述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新旧收入准则的变化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新旧收入准则的差异,并阐述该变化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