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学者们对于亲亲相隐的讨论越发激烈,使得我国的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也不能不开始重视这一制度,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不能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就是'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法律条文中的显现,虽然这个条文没有完全赋予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拒绝作证的权利,但是确实是表明我国法律的不断进步与完善,本人主要从'亲亲相隐'制度的含义以及制度在我国当前法律中的现状为基础来探讨'亲亲相隐'制度背后的价值考量,旨在以后亲属拒证权在我国的确立提供一定的帮助.
出处
《广东经济》
2017年第7X期96-9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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