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行,使得我国经济蓬勃发展起来,由于少了形式上的束缚,无论是交易数量还是交易类型都在迅速增加,物品流通速度大大提高,尤其是像手机、电脑这种更新换代极快的的电子物品流通率极高.由于需求的不同,各种二手商品也逐渐走红,但是现实生活中充斥着相当一部分以不法手段获得的商品,买家通常无法鉴别出商品是否赃物,进而购买,当赃物被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后,善意第三人能否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财物的所有权?若是日后原权利人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买家的权利该如何保护?这就涉及到赃物善意取得的问题,本文基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旨在探讨赃物善意取得背后的价值.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3期239-239,共1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