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粤司办[2020]92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3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补贴经费使用和管理,指导各地及时合理制定或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9〕27号)要求,现就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