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你们《关于审定<贵州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规划>的请示》(黔发改呈[2021]9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贵州省“十四五”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治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期45-45,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