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指导案例18号 《中兴通讯(杭州)有限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考核末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其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问题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经过及其指导意义本案于2011年12月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后,双方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013年浙江省高级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将该案例作为备选指导性案例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
作者 吴光侠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171-174,共4页 China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8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