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支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根据国家12部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和省17部门《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鄂退役军人发[2019]35号)精神,现就做好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期44-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