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建文〔2022〕4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加强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等文件,要求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严格落实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做到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2期11-14,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