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省农垦总局)、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42号),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省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期41-44,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