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教育局:现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8月25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0期36-44,共9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