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生态治理在过去经常被人们忽视,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生态治理不重要。为了让乡村生态治理能够得到"善"的结果,应以伦理学为基础保证治理本身的正义性。以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为根据分析可知,乡村生态治理的"善"属于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基本善",而乡村生态治理的"向善"路径则是保证其有利于乡村居民这一"最小受惠者"群体的"最大利益"。
出处
《理论观察》
2021年第12期84-86,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乡村生态治理的伦理研究”(编号:KYCX21_298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