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迪士尼滥用了其通过对经营场所的控制而取得的对该区域内食品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以格式条款不公平、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法定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因上海迪士尼无正当理由排除其他经营者、限制交易的行为扰乱了相关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同时利用客观条件阻碍了消费者转向其他经营者,制造了交易的不平等,故其所主张的经营自由不得与消费者法定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对抗。因此,上海迪士尼禁止消费者携带食品入园的规定内容无效。
出处
《民商法争鸣》
2021年第1期131-136,共6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eb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