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产信息看似是一个非常清楚的概念,实际上其内涵与外延并非泾渭分明。司法实践中围绕财产信息的认定产生了诉判不一、二审改判、同案不同判等问题,也足以说明财产信息认定的复杂性。对财产信息的正确认定,不仅涉及罪轻与罪重的科学量刑问题,也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定罪问题,意义重大。从解释方法上看,对财产信息必须进行体系解释,不能按照字面意思将财产信息理解为“涉财产信息”,否则财产信息的概念会被“口袋化”,财产信息的外延也会被无限扩大,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S01期148-15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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