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当前中国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人民陪审员法》对陪审员制度的改革等一系列举措表明,目前的司法改革正朝着案件处理更迅捷、给予被告人更多优待以及让民众更多参与的方向发展,从而为传统刑法学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犯罪论、量刑理论以及刑事立法论都应有不同层面的回应。面对司法改革的大背景,应当始终坚持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刑事实体法特别是刑法解释学,应当回应社会一般民众的呼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被告人的优待措施,需要在实体法上予以落实。
出处
《师大法学》
2019年第1期169-186,共18页
ECNU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