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异议制度体现并契合对抗化刑事审判在横向构造、程序理念、价值目标结构上的多维要求。基于不同的理论分析框架,可对异议声明机制和裁断机制的深层次运行特征作系统归纳,提炼出其各自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异议制度有助于实现程序性争议的公正、高效化解,推动实体真实的技术化实现,促进提升对抗化刑事审判的活力。这些功能受到作为整体的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备性和对抗化程度,参与异议制度运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个体因素,以及异议制度自身设计的合理性的制约。我国有必要构建与完善刑事审判中的异议制度,尽管这一进程面临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重重困难。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2期572-593,共22页
Criminal Law Review
基金
2022年四川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瑕疵证据’现象的技术化应对研究”(SC22C076)
2022年度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别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程序性争议处置理论的体系化构建”(2022GJBKYXMPYJJ08)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