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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客运协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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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规范源头登记准入,消除客运经营灰色地带。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的衔接,市场主体拟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的,营业执照统一登记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并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作者 吴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信用》 2021年第2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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