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随后2010年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制定了针对基本制度的实施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发布,这4项制度及实施指引实施至今已有10年时间,这期间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多数企业已经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并结合制度规定制定了适合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可读性也大大增强,然而2019年*ST康得百亿利润造假、辅仁药业18亿现金"蒸发"案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整个审计行业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ST康得、辅仁药业都因资金不翼而飞被发现,涉及的都是数年乃至十几年的利润造假,而在未被发现之前的数年乃至十几年间会计师事务所对*ST康得、辅仁药业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对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大额资金的现象视而不见,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有待完善,而内部控制审计也绝不能"走过场",受*ST康得、辅仁药业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各家单位纷纷加强了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力度,本文对2019年煤炭行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出处
《时代金融》
2020年第30期95-96,11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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