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商事仲裁禁诉令有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之嫌,却是法院支持仲裁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解决仲裁与诉讼之间平行程序的问题。借助仲裁法修改的契机,我国开始接纳国际商事仲裁禁诉令制度,以增强我国仲裁市场在全球的竞争力。为确保国际商事仲裁禁诉令的良好运作,需平衡兼顾法院协助规范与法院监督规范。在尊重国际礼让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应以支持仲裁原则为出发点,利用立法与司法解释等方式增强法院协助规范的友善性,并细化法院审查国际商事仲裁禁诉令的规则,明确审查范围与认定标准。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22年第1期244-260,共17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