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研究德国观念论,尤其是从研究康德的学者们那里,常常能够听到有人指责海德格尔过度诠释(暴力阐释)康德的作品。类似的指责也出现于哲学史研究的"同行"们在看待他对尼采、荷尔德林等人的思想的阐释之时。本文试图根据海德格尔在其著作《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中对自己所采用的诠释方法的讨论以及他在《存在与时间》等作品中对于"解构"问题的说法就学界对于他“过度诠释”文本的指控为他的阐释方法作出辩护。
出处
《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
2019年第1期361-383,共23页
The Phenomenological and Philosophical Research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