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中国"作为一个重大政治命题,既是党中央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提出来的;也是党中央站在国际法治体系的全球战略高度,以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天下胸怀,向世界人民展现中国在当代国际法治体系中的良好的国家形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行宪法的法律表述,"法治中国"则是统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个宪法概念的政治性概念。治国主体包含着主权意义的人民与治权意义上的执政党与国家机关,依法治国自然包括了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两个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一个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等多方面概括统合的概念。"法治中国"含有国际法治的政治概念,在当下乃至一个较长时期,"法治中国"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与世界意义;"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两个建设同时抓,但法治中国建设还需回到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与目标上。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3-13,共11页
Law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权利与政治研究"(项目号12JJD82000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