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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何以上诉:以留所服刑为视角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32
1
作者 闵丰锦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25-135,共11页
认罪认罚的轻刑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以"留在看守所服刑"为由提起上诉,司法实践时有发生,这种无实质意义的上诉本质是被告人通过拖延时间所作出的刑事诉讼时空选择。通过对179个上诉案件的分析,梳理案件的基本特征、留所服... 认罪认罚的轻刑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以"留在看守所服刑"为由提起上诉,司法实践时有发生,这种无实质意义的上诉本质是被告人通过拖延时间所作出的刑事诉讼时空选择。通过对179个上诉案件的分析,梳理案件的基本特征、留所服刑的具体理由与提出方式、法院的评判应对,指出留所服刑的成功率高达四分之三,被告人时空选择的主体性地位凸显。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权有取消之声、限制之争,以留所服刑为由的上诉是权利善用而非滥用,应当以尊重短刑犯服刑场所意愿为原则,赋予法院对短刑犯的服刑场所决定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诉 看守所 短刑犯 留所服刑 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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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的特质性与立法技术——基于“双层社会”形态的考察 被引量:20
2
作者 陈伟 熊波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63-70,共8页
信息网络时代的技术规则渐趋渗透于现实社会,促使“网络社会+现实社会”这一“双层社会”形态的形成。在“双层社会”形态下,网络刑法立法面临着对象性质、行为模式以及危害程序认定的挑战。以现有的网络刑法的立法构造和构成要件的立... 信息网络时代的技术规则渐趋渗透于现实社会,促使“网络社会+现实社会”这一“双层社会”形态的形成。在“双层社会”形态下,网络刑法立法面临着对象性质、行为模式以及危害程序认定的挑战。以现有的网络刑法的立法构造和构成要件的立法评价,仍无法完整契合网络犯罪的特质性。因此,网络刑法立法应当注重网络空间的“双层社会性”、犯罪行为的“技术多元性”,分别从网络犯罪行为的多元化、类型化样态,来塑造刑法立法的预防性规则和调和性规则,以逐一化解网络犯罪的特质性危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社会 “双层社会” 网络犯罪 刑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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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活性物质数量计算的困境、症结与完善 被引量:13
3
作者 梅传强 盛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9-20,共12页
毒品数量计算是一个包括了毒品数量运算以及毒品数量与法定刑对应的量刑过程。毒品数量的准确计算是毒品犯罪案件准确定罪量刑的基础。通过梳理规范可知,我国目前新精神活性物质数量计算处于"直算、估算、折算并存,折算为主"... 毒品数量计算是一个包括了毒品数量运算以及毒品数量与法定刑对应的量刑过程。毒品数量的准确计算是毒品犯罪案件准确定罪量刑的基础。通过梳理规范可知,我国目前新精神活性物质数量计算处于"直算、估算、折算并存,折算为主"的现实状态。在新精神活性物质日益泛滥的背景下,对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科学、合理的数量计算,是相关案件处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其数量计算的方法存在直算法标准滞后、估算法标准模糊、折算法标准繁杂等单一困境和协调困境。究其原因,症结在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更新速率和法律规制速率之间的时差矛盾,列管模式缺陷所造成的后遗症状,数量计算实质依据不统一以及相关数量计算规范混乱无序。对此,其完善进路应当坚持以法益侵害为实质依据,以远近兼顾为践行考量的基本立场。具体而言,当务之急是完善以折算法为主的计算方法,长远打算是构建毒品犯罪分级处罚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精神活性物质 毒品犯罪 毒品数量 毒品列管 分级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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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死刑控制的教义学展开——基于122份二审死刑判决书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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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传强 伍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95-209,共15页
毒品犯罪是我国当前死刑适用的主要犯罪之一,其不断受到正当性、必要性和有效性的拷问。在毒品犯罪中严格控制并逐步废除死刑,是我国《刑法》发展的未来趋势,也是刑罚回归人道的必然要求,亦是刑法谦抑性、刑罚轻缓化的应有之意。基于我... 毒品犯罪是我国当前死刑适用的主要犯罪之一,其不断受到正当性、必要性和有效性的拷问。在毒品犯罪中严格控制并逐步废除死刑,是我国《刑法》发展的未来趋势,也是刑罚回归人道的必然要求,亦是刑法谦抑性、刑罚轻缓化的应有之意。基于我国严峻的毒品情势以及国民的普遍情感,立法上废除死刑在短期内几无可能,通过刑事政策控制死刑又欠缺明确性、稳定性与统一性。基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对《刑法》第48条第1款“罪行极其严重”进行严格解释,并在司法上构建一套完整、清晰而又科学的死刑适用标准,是控制死刑的正确路径。“罪行极其严重”的判断,应当从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两个维度展开。司法上应当对毒品进行分级,将死刑适用局限于涉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极个别犯罪,涉及其他硬性毒品的犯罪最高判处无期徒刑,涉及软性毒品的犯罪以有期徒刑最大值为刑罚上限。死刑适用主要针对走私、制造毒品罪,对贩卖毒品罪以不适用死刑为一般,只对发生在制毒者与贩毒者、贩毒者与贩毒者之间的贩卖行为适用死刑,对运输毒品罪不再适用死刑。对采用诱惑侦查手段、未进行毒品纯度鉴定的案件不再适用死刑,仅对毒品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以及毒品个人犯罪中的特定累犯、再犯适用死刑。通过司法上对死刑适用的严格控制来释缓立法上过于严厉的刑罚配置,实现刑法社会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动态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毒品犯罪 死刑 实证 教义学 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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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技术侦查措施运用研究 被引量:8
5
作者 王锐园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62-67,共6页
为提高毒品犯罪案件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规范性、有效性和法治性,提升毒品犯罪治理能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执法公正与效率之间的有机统一,以公安机关内部和法院、检察院、辩护律师及社会公众的外部视角,对毒品犯罪案件技术侦查措... 为提高毒品犯罪案件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规范性、有效性和法治性,提升毒品犯罪治理能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执法公正与效率之间的有机统一,以公安机关内部和法院、检察院、辩护律师及社会公众的外部视角,对毒品犯罪案件技术侦查措施运用现状与分歧问题进行梳理。禁毒形势的日益复杂、严峻及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对技术侦查的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毒品犯罪案件运用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遵守底线使用等原则,构建技侦部门与禁毒部门的协作机制,推进和完善技术侦查证据使用制度,并且要尽快推进技术侦查专门性立法工作,以此设计一条适合我国毒情和国情的技术侦查运用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毒品犯罪 技术侦查 技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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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的扩张适用与理性回归
6
作者 石经海 邱胜帆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277-289,共13页
随着全球毒品情势的变化,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在立法及司法上都呈现出扩张适用的现象与趋势,虽然《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纠正了走私毒品罪中药毒不分的问题,但并未突破走私毒品罪“跨境即构罪”的机械认定标准,实践中仍存在... 随着全球毒品情势的变化,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在立法及司法上都呈现出扩张适用的现象与趋势,虽然《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纠正了走私毒品罪中药毒不分的问题,但并未突破走私毒品罪“跨境即构罪”的机械认定标准,实践中仍存在将吸毒行为的准备行为、吸毒行为的衍生行为认定为走私毒品罪等问题,引发了类推解释、客观归罪等诸多悖论。究其原因,既源于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下,对国内外市场逐渐融合的客观事实、毒源差异淡化的现实情况及毒品认识鸿沟日益加深等毒情变化的忽略;也来自于罪名理解上将不同语境中的走私内涵相混淆,即将行政法语境、走私犯罪语境、毒品犯罪语境中的“走私”概念相混同;还源自毒品走私目的认定难等现实困境。实际上,刑法对于毒品管控的目的不在于消灭,而在于防范毒品流入社会可能带来的危害。因此,回归到刑法语境、毒品犯罪语境之下,从犯罪概念的三性统一、毒品犯罪客体的融贯性、选择性罪名的同质性及流通经济学的要求上出发,不难发现,走私毒品实际上是毒品交易链条从生产(供应)端到消费(使用)端的流通环节,其实质作用在于消除地域鸿沟、拓宽或制造毒品交易市场、提高毒品交易效率,需以是否具有“毒品流通风险”为其构罪与否的实质判断标准,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发生跨境的客观位移为认定依据。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应以行为是否具有“毒品流通风险”为依据,在立法或司法上对走私毒品罪处罚范围予以理性限缩,即对于主观上不具有希望或放任毒品外溢目的、客观上不具有毒品外溢风险的行为,不宜以走私毒品罪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毒品罪 毒品犯罪 走私 流通经济学 医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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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活性物质蔓延态势下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困难与对策 被引量:6
7
作者 胡江 隋译锋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1-6,共6页
受制于法律规范的不明确、客观证据搜集困难的现实困境,传统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主要依赖推定的方法。然而,新精神活性物质更迭迅速,在其影响下,传统的推定方法难见成效,对主观明知的认定陷入困境。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正确把握案件... 受制于法律规范的不明确、客观证据搜集困难的现实困境,传统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主要依赖推定的方法。然而,新精神活性物质更迭迅速,在其影响下,传统的推定方法难见成效,对主观明知的认定陷入困境。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正确把握案件性质、完善举证证明制度、采用概括性认识标准、完善客观证据的搜集,有效认定主观明知,打击毒品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精神活性物质 毒品犯罪 主观明知 认定困难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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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贩毒共犯行为认定的难题与化解
8
作者 梁选点 石经海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20-132,共13页
在网络背景下,贩卖毒品共同犯罪在行为、交易方式等客观构成要件上呈现与传统共同犯罪形式迥异的新特点,如共同行为环节的复杂、方式的变化、人员的增多等。共同行为网络化、链条化、片段化的特征更为明显,从而使共同贩毒在行为的认定... 在网络背景下,贩卖毒品共同犯罪在行为、交易方式等客观构成要件上呈现与传统共同犯罪形式迥异的新特点,如共同行为环节的复杂、方式的变化、人员的增多等。共同行为网络化、链条化、片段化的特征更为明显,从而使共同贩毒在行为的认定上出现了行为时空节点、行为关联程度、行为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判定困难。面对网络时代的新问题,承认共同行为的非同时同地性,优化扩展承继共犯理论势在必行。在承继的时空方面,既延长承继的时间,把先后行为的时间对接性拉长,又扩大承继的空间,将行为的空间性扩大。在行为关联方面,承认前行为人和后行为人在意思联络和先后行为关联方面的中断性和非直接关联性。在行为责任承担方面,按照实际行为性质和所涉罪名定罪量刑。发掘共同行为新的意义,抓住其“参与性”的本质和“因果性”的核心而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贩毒 共同犯罪 共同行为 承继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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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毒品犯罪没收资产国际分享机制的构建 被引量:6
9
作者 梅传强 施鑫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5-26,235,共13页
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追缴可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现阶段,犯罪没收资产的分享机制是追缴犯罪收益的重要路径,毒品犯罪资产的国际分享机制可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助力。由于我国毒品犯罪资产分享制度的法律体系尚未健全,资产追缴与分享的... 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追缴可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现阶段,犯罪没收资产的分享机制是追缴犯罪收益的重要路径,毒品犯罪资产的国际分享机制可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助力。由于我国毒品犯罪资产分享制度的法律体系尚未健全,资产追缴与分享的国际司法合作基础欠缺,使流入境外的毒品犯罪资产难以追回,极大地影响了毒品犯罪的治理效果。国外这一完善的制度体系可以为我国的毒品犯罪资产分享机制的构建提供一些经验。在国际毒品犯罪新形势下,我国应全面推进毒品犯罪的资产追缴工作,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毒品犯罪资产国际分享制度,在有效追回犯罪资产的同时,促进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和全球化禁毒国际合作,强化毒品犯罪治理的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毒品犯罪 没收资产 国际分享 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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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刑法观视野下的毒品范围认定研究
10
作者 杨红梅 《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2-76,共15页
“毒品”范围的确定影响着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357条,我国毒品范围的确定采用的是“部分列举+抽象定义”模式。这种毒品范围确定模式在适用中容易产生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涉非列管物质犯罪认定问题;二是涉自用或医用型麻... “毒品”范围的确定影响着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357条,我国毒品范围的确定采用的是“部分列举+抽象定义”模式。这种毒品范围确定模式在适用中容易产生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涉非列管物质犯罪认定问题;二是涉自用或医用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犯罪认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毒品范围”的形式化理解和适用,不能满足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需求。实质刑法观以法益保护为目的,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更契合新形势下毒品犯罪治理的需要。因此,在实质刑法观视野下,毒品范围认定不应只局限于国家规定管制、成瘾性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三要素,还应当考量涉案成瘾物质的现实社会危害性。具体路径包括:适当调整毒品范围确定模式;对非列管物质犯罪、自用或医用型麻精药品犯罪进行实质解释;做好毒品犯罪治理的行刑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刑法观 毒品范围 实质解释 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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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治理研究——以过程论为视角
11
作者 张天翔 《政法学刊》 2024年第1期31-46,共16页
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过程是诸多行政行为的耦合,包括授权与确认、治毒行政的实现、权利救济与监督三个不同的阶段,涵盖规范——行为——救济的不同内容。总的来看,当前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过程主要在规范体系、组织结构、治理手... 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过程是诸多行政行为的耦合,包括授权与确认、治毒行政的实现、权利救济与监督三个不同的阶段,涵盖规范——行为——救济的不同内容。总的来看,当前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过程主要在规范体系、组织结构、治理手段、行政程序,法律监督程序等阶段存在不足。为此,有必要树立以警察行政为核心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行政治理模式,从行政治理依据、行政组织架构、扩充治理的具体手段、基本行政程序、监督与救济在内的方面出发,进一步完善其行政治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型精神活性物质 行政过程论 行政程序 毒品防控 行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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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毒犯罪的肇因检视与治理之策 被引量:5
12
作者 梅传强 王心一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95-102,共8页
《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近年来毒品犯罪网络化趋势明显,尤其是物流运毒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物流运毒犯罪的肇因在于以低风险为核心的优势聚集,其中物流行业阵地控制薄弱和物流运毒追踪查控难度大是低风险的本质归因。对此,应当... 《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近年来毒品犯罪网络化趋势明显,尤其是物流运毒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物流运毒犯罪的肇因在于以低风险为核心的优势聚集,其中物流行业阵地控制薄弱和物流运毒追踪查控难度大是低风险的本质归因。对此,应当紧紧围绕加强物流行业安全管控构建和落实治理之策,以实现犯罪治理的良好格局。具体来看,可以从落实寄递实名制,掌控寄递各环节,以及采取社会共治和综合联动策略三个方面展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毒品犯罪 物流运毒 物流寄递 实名制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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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毒品犯罪的平台治理困境与出路——以网络平台提供者的企业合规为视角
13
作者 梅传强 董寅辉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37-49,共13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毒品犯罪的网络化趋势愈演愈烈。传统毒品犯罪治理手段无法有效应对网络毒品犯罪,网络平台提供者监管作用的缺位更加剧了网络毒品犯罪的治理难度。为有效推动网络平台提供者参与网络毒品犯罪治理,需要从明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毒品犯罪的网络化趋势愈演愈烈。传统毒品犯罪治理手段无法有效应对网络毒品犯罪,网络平台提供者监管作用的缺位更加剧了网络毒品犯罪的治理难度。为有效推动网络平台提供者参与网络毒品犯罪治理,需要从明确规范基础和制定企业合规计划两个方面展开。在规范基础层面,有必要在《禁毒法》中增设专门条款,明确网络平台提供者的具体类型,并细化禁毒义务和责任。在实践操作层面,网络平台提供者需要将法定禁毒义务内化为合规制度,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将监管平台上的涉毒信息嵌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禁毒部门则应加强对网络平台提供者监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落实数据整合与共享,为网络毒品犯罪的平台治理提供必要的外部引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毒品犯罪 平台治理 网络平台提供者 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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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涉运输毒品行为的归责困境与出路——以实质和形式义务来源说为基点
14
作者 石经海 赵戈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42-54,共13页
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利用物流运送毒品已成为较为常见的毒品运输方式。然而,对于物流企业涉运输毒品行为,虽然有相关行政及刑事法律规定,但因其具有主观心理复杂性、职业便利性、人货分离性和不作为性等突出特点,而存在行刑责任衔接... 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利用物流运送毒品已成为较为常见的毒品运输方式。然而,对于物流企业涉运输毒品行为,虽然有相关行政及刑事法律规定,但因其具有主观心理复杂性、职业便利性、人货分离性和不作为性等突出特点,而存在行刑责任衔接不畅、主观认定不清、单位与个人行为界定不明、共犯地位难以廓清等归责困境。这主要是因相应形式与实质归责基础不清而致规范依据不足。为此,应以形式和实质义务来源说为基点,对接国家在邮递物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要求,确立物流企业对邮递物品在刑事层面上的藏毒监督义务,并据此构建以义务履行为核心的企业合规制度、行刑衔接的物流企业责任机制、基于义务履行相关事实的主观明知、责任主体和共犯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流企业 运输毒品罪 归责困境 实质义务 形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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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模糊化认定 被引量:4
15
作者 梅传强 张喆锐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48-152,共5页
对于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把握,司法实务界与刑法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司法人员在面对把握不准的停止形态认定时,倾向于将其认定为犯罪既遂,而有学者认为这与刑法既遂理论相矛盾。关于贩卖毒品罪既遂与未遂间关系,可以适当予以模糊。因... 对于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把握,司法实务界与刑法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司法人员在面对把握不准的停止形态认定时,倾向于将其认定为犯罪既遂,而有学者认为这与刑法既遂理论相矛盾。关于贩卖毒品罪既遂与未遂间关系,可以适当予以模糊。因为贩卖毒品行为本身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而且在法教义学视角,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仅在于违法性程度上的不同。在考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问题时,只需在认定其犯罪成立的基础上,对其结果不法予以考量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贩卖毒品罪 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违法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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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间接证据定案证明规则探析——以首例“零口供”老鼠仓案为例 被引量:3
16
作者 张嘉艺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11-20,共10页
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是审判实践中常常需要面对的情形。由于《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相关证明规则规定不足且内容含混,法官们在实际办案中往往无"规”可循。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证据品质保障、印证主导、证据... 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是审判实践中常常需要面对的情形。由于《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相关证明规则规定不足且内容含混,法官们在实际办案中往往无"规”可循。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证据品质保障、印证主导、证据整体评价、心证确认、结论可推翻等证明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据裁判 间接证据 事实认定 证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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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落实路径 被引量:1
17
作者 伍晋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43-49,共7页
“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少年司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应当系统性地控制批准逮捕率、提升相对不诉率、降低审前羁押率,切实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权保障。一般只对造成重伤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强奸、绑架,或者可能判处十... “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少年司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应当系统性地控制批准逮捕率、提升相对不诉率、降低审前羁押率,切实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权保障。一般只对造成重伤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强奸、绑架,或者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批准逮捕。对于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如果在“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之外,还存在其他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一般应当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于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具有“自首”等法定免除处罚事由,也可视情形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应当从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的角度适用“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坚持动态化评估社会危险性,出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量刑情节,导致案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及时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捕慎诉慎押 未成年人犯罪 人权保障 非犯罪化 非监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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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犯罪人的基本样态与综合治理--基于我国西南某市300份一审判决书 被引量:2
18
作者 张阳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23-29,共7页
对300份一审判决中的378名贩毒犯罪人进行研究发现其基本样态:男性和无业人员占比较大、以青壮年为主力、贩毒方式以传统小包零售和单人犯罪为主、“以贩养吸”占很大比例等。贩毒原因主要是缺乏教育和就业、“重刑治毒”的刑事政策及... 对300份一审判决中的378名贩毒犯罪人进行研究发现其基本样态:男性和无业人员占比较大、以青壮年为主力、贩毒方式以传统小包零售和单人犯罪为主、“以贩养吸”占很大比例等。贩毒原因主要是缺乏教育和就业、“重刑治毒”的刑事政策及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等。综合治理应以普通民众和高危群体为目标进行不同的事前预防,逐步实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构建以综合治理为蓝本、预防为主导、刑罚惩治为补充的综合治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贩毒犯罪人 综合治理 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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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数量的认定应当考虑纯度 被引量:2
19
作者 彭景理 李亚博 《人民司法》 2018年第25期77-80,共4页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但2015年《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武汉纪要》)中却指出,对于既未规定定罪量刑数...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但2015年《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武汉纪要》)中却指出,对于既未规定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又不具备折算条件的毒品,综合考虑其致瘾癖性、社会危害性、数量、纯度等因素依法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毒品数量 纯度 应当 定罪量刑 社会危害性 查证属实 非法持有 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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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立法推进
20
作者 梅传强 王心一 《重庆行政》 2022年第6期56-59,共4页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阔步新征程、进军新目标的关键时刻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阔步新征程、进军新目标的关键时刻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包括法治在内的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法治现代化 全国代表大会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立法推进 全面建成 法治领域 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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