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政府管制、法律软约束与农村基层民主 被引量:43
1
作者 章奇 刘明兴 单伟 《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59-68,共10页
自 1 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 ,实现村一级的民主 (自治 )已经成为法律约束。但是 ,对中央政府来说 ,它需要地方基层政府来执行自己所下达的各项管制任务 ,却又不提供资金 ,这样地方基层政府有理由自行收费以弥补成本。并且由于... 自 1 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 ,实现村一级的民主 (自治 )已经成为法律约束。但是 ,对中央政府来说 ,它需要地方基层政府来执行自己所下达的各项管制任务 ,却又不提供资金 ,这样地方基层政府有理由自行收费以弥补成本。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 ,地方基层政府收取的费用 ,可能会大大超过实施中央政府管制政策所要求的水平。如果完全实现村级民主自治 ,地方基层政府搭车收费的行为会导致很高的成本 ,这样 ,地方基层政府很有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不支持甚至抵制村级民主自治。中央政府为使地方基层政府完成管制任务 ,也可能默许地方基层政府的“反”民主行为 ,从而出现所谓的“法律软约束”问题。我们的假说也得到了实证检验的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基层民主 政府管制 中国 《村委会组织法》 法律软约束 村级民主自治 信息不对称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