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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理解适用问题探讨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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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庆华 王敏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5期138-143,共6页
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其他犯罪行为"不包括敲诈勒索等罪的观点,这与"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规定不相符。尽管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看成吸收犯并无不当,因为&... 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其他犯罪行为"不包括敲诈勒索等罪的观点,这与"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规定不相符。尽管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看成吸收犯并无不当,因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两者之间确实存在轻重差异;但将其看成牵连犯更有道理。将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又有其他犯罪行为"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这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罪并罚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禁止重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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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室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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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仁秀 龙治国 《检察实践》 2003年第6期60-61,共2页
在国家立法对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的规定不完善、司法解释滞后的情况下,监所检察工作以驻在检察室的形式从事检察,其作用十分重要.
关键词 检察工作 检察室 刑罚执行 监狱检察院 监督检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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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探索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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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忠瑞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13期5-8,共4页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检察机关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职责,这不仅为监所检察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对派驻检察机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能力上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尤...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检察机关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职责,这不仅为监所检察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对派驻检察机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能力上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尤其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盘锦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进行了研究与探索,本文就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理解、同步监督机制的实践、制约同步监督瓶颈性问题及工作建议进行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构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监所检察 执法方式 暂予监外执行 检察委员会 监区 书面审 检察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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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检察与刑事审判之间的补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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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守柱 张鹤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20期37-40,共4页
刑罚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惩治犯罪效果、社会和谐稳定和司法公信力。收监检察作为监督刑罚变更执行最切实有效的手段之一,地位日益凸显。加强收监检察与刑事审判之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两者相互补益作用,对提高刑事... 刑罚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惩治犯罪效果、社会和谐稳定和司法公信力。收监检察作为监督刑罚变更执行最切实有效的手段之一,地位日益凸显。加强收监检察与刑事审判之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两者相互补益作用,对提高刑事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大有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监检察 刑事审判 有效衔接 补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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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报警不能认定为自首”论辨析——兼评浙江高院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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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庆华 赵继刚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0-14,共5页
作为过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罪与故意犯罪同样存在自首;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义务并非是《刑法》交通肇事罪所规定的义务;交通肇事后报警认定为自首不属于重复评价;肇事后报警不算自首但逃逸后投案算自首有违形式逻辑规则;浙江高... 作为过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罪与故意犯罪同样存在自首;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义务并非是《刑法》交通肇事罪所规定的义务;交通肇事后报警认定为自首不属于重复评价;肇事后报警不算自首但逃逸后投案算自首有违形式逻辑规则;浙江高院擅自规定"交通肇事报警非自首",在释法权限上有所不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后报警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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