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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垄断企业乱价费重在“四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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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兆奇 陈欣然 陈红艳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4年第4期43-43,共1页
我国垂直、专营、庞大的集团经济企业以及权威大功能强的事业性经济单位等,社会称它为垄断经济企业(下称垄企)。这些企业单位,为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骨干作用,为惠及民生发挥了积极效应,可说是功不可没。但是,有的"垄企"单位利用历... 我国垂直、专营、庞大的集团经济企业以及权威大功能强的事业性经济单位等,社会称它为垄断经济企业(下称垄企)。这些企业单位,为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骨干作用,为惠及民生发挥了积极效应,可说是功不可没。但是,有的"垄企"单位利用历史形成的垄断、强势位置,行高价高费违规之实,造成了某些社会之"愤",用户之"痛",稳价之"患",腐败之"源",经济发展之"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团经济 价格检查 经济发展 价格监督检查 骨干作用 眼功 利润分配 自查自报 反垄断法律 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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