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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权尊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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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子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2年第3期144-159,共16页
法国于19世纪初确立了当事人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法国法中的“辩论权”起初被界定为自然法上的权利,后被赋予宪法价值。“辩论权尊重原则”是法国民事诉讼法的灵魂,贯穿整个诉讼程序。现代法国民事诉讼法通说认为,辩论权尊重原则包含对... 法国于19世纪初确立了当事人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法国法中的“辩论权”起初被界定为自然法上的权利,后被赋予宪法价值。“辩论权尊重原则”是法国民事诉讼法的灵魂,贯穿整个诉讼程序。现代法国民事诉讼法通说认为,辩论权尊重原则包含对审原则,对审原则构成了辩论权尊重原则中最核心的部分。20世纪70年代起,为解决当事人主义审判方式带来的程序复杂效率低下等问题,法国民事诉讼法尝试在当事人主义框架内有限制地扩大法官职权。1975年颁行的《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规定了“对审原则”,该原则与法官职权的关系成为争议焦点。近年,随着法国司法数字化改革不断深入,新型诉讼模式下对“辩论权尊重原则”的理解也发生了一定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国民事诉讼法 辩论权 辩论权尊重原则 对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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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 被引量: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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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季卫东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83-103,共21页
在考虑法制建设时,中国的法律家更侧重于强调令行禁止、正名定分的实体合法性方面,而对在现代政治和法律系统中理应占据枢纽位置的法律程序问题则缺乏关注和理解。本文认为,公正的程序是促进现代化的社会变革的基本杠杆之一。作者从对... 在考虑法制建设时,中国的法律家更侧重于强调令行禁止、正名定分的实体合法性方面,而对在现代政治和法律系统中理应占据枢纽位置的法律程序问题则缺乏关注和理解。本文认为,公正的程序是促进现代化的社会变革的基本杠杆之一。作者从对恣意的限制、理性选择的保证、"作茧自缚"的效应和反思性整合这四个方面阐发了现代法律程序的基本特性,并对法律程序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确立过程中的意义作了简要的历史考察。作者指出,程序合理性是设计(规范)合理性和进化(历史)合理性的接合部;在社会演变过程中,复杂的价值问题可以借助于程序加以化解,实体规范也可以通过公正的程序来形成。文章还对中国传统的法律程序原理及其现实影响进行了剖析。作者认为,追求法律的严密周详如果不是着眼于完备适用要件,而着眼于否定适用裁量,那么就会在限制恣意的同时压抑选择,从而导致法律僵化和另一种形态的恣意;只有把组织效率与选择自由有机结合,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完备法制的程序要件是中国今后法制建设的一项基本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性 法律程序 中国法制建设 当事人 资本主义 实体规范 法律家 程序合理性 法律系统 程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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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与企业经营者保证责任问题研究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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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春 《南大法学》 2020年第2期1-19,共19页
企业经营者为企业融资承担保证责任而陷入无力偿债是中国个人破产立法和法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营者保证人与消费者、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商自然人的破产相比,既有共性更有差异。为实现个人破产立法预期的社会利益,制度设计时需... 企业经营者为企业融资承担保证责任而陷入无力偿债是中国个人破产立法和法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营者保证人与消费者、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商自然人的破产相比,既有共性更有差异。为实现个人破产立法预期的社会利益,制度设计时需充分考量这些共性和差异。在个人破产清算/免责的制度设计上,应当引进1年以内的短期免责考察期,使"诚实"的债务人尽快解除职业限制等失信制裁或破产烙印,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设计两套再生类程序,即企业经营者保证债务和解程序之下,经营者保证人的责任应限定在清算价值范围之内;有一定未来收入的消费者、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商自然人则应当适用个人重整程序,遵守预期可支配收入标准等机制,使债权人获得更多清偿。建立法庭外的行业指引,探索当经营者积极推动企业及时申请破产使债权人获更多清偿时,在保证债务整理上赋予更多财产豁免等激励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经营者 保证人 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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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企业破产中购房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消费者保护和债权人可预测性的平衡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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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春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38-44,共7页
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应当如何对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消费者进行保护?文章围绕着这一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基于破产法的一般原理进行深入考察;其次,对最高人民法院《优先受偿权批复》的合理性展开讨论;再次,从兼顾消费者保护和债权人... 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应当如何对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消费者进行保护?文章围绕着这一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基于破产法的一般原理进行深入考察;其次,对最高人民法院《优先受偿权批复》的合理性展开讨论;再次,从兼顾消费者保护和债权人可预测性的视角出发对日本法设置的破产法框架外的定金等保全措施进行介绍;最后,作为总结,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破产中的购房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应有模式提出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购房消费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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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董事对债权人责任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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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春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7期100-109,共10页
企业濒临破产期间董事通过放任持续经营和实施极度冒险的商业决策纵容公司亏损扩大的行为,在我国破产司法实践上造成了破产财产所剩无几,债权人只获得极低清偿的困境。《企业破产法》对此缺乏行之有效的规范,在立法论上,有建议提出通过... 企业濒临破产期间董事通过放任持续经营和实施极度冒险的商业决策纵容公司亏损扩大的行为,在我国破产司法实践上造成了破产财产所剩无几,债权人只获得极低清偿的困境。《企业破产法》对此缺乏行之有效的规范,在立法论上,有建议提出通过引进域外法的破产申请义务或不当交易限制义务,确立破产企业董事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制。本文认为,我国的制度设计应当避免造成企业家的经营意愿遭受负面激励和企业过早启动破产。从企业濒临破产期间董事的义务角度,也呈现了通过债务谈判或庭外重组等法庭外机制尽力化解财务困境和破产危机的趋势转变。在解释论上,我国《公司法》中董事对公司的勤勉义务与责任之规定以及《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能够为当前的司法实践提供实定法依据。在立法论上,未来《企业破产法》的修订应结合企业濒临破产期间董事义务内涵的变革与发展,就破产企业董事对债权人损害赔偿责任机制作出特别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交易 破产申请义务 澳大利亚 董事 庭外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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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官制度的比较法研究——以日本、法国、德国的比较为中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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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本和彦 史明洲 《人民司法》 2019年第10期102-111,共10页
本文由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教授山本合彦撰写,刊载于日本的杂志《新民事执行实务》上。该文在介绍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波兰等7国执行官的人数、地位、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内容的同时,比较了德国的'公务员+指定... 本文由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教授山本合彦撰写,刊载于日本的杂志《新民事执行实务》上。该文在介绍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波兰等7国执行官的人数、地位、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内容的同时,比较了德国的'公务员+指定制'、法国的'专业性自由职业者+自由选择制'、日本的'公务员+手续费制'这三种执行官模式的优劣。这些研究,对于我国未来的执行模式改革、执行人员任职条件及职权范围的界定,以及执行社会化的探索,都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官 不动产拍卖 手续费 债权人 任职资格 代理业务 比较法 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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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司法改革的现状和成果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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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铃木贤 徐昕 +2 位作者 李龙 武鸿雁 曾令健 《法治论坛》 2007年第3期227-245,共19页
徐昕: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日本北海道大学铃木贤教授到西南政法大学讲学。铃木先生是北海道大学法学院教授,校长助理,日本亚洲法学会理事。
关键词 铃木贤 最高裁判所 法科 诉讼费用 徐昕 人民陪审员制度 北海道大学 法律专业 中国司法改革 传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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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的保护与私法的作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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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本敬三 刘涛 《交大法学》 2010年第1期197-210,共14页
目次:一、序言(一)至今为止有关该问题的讨论情况(二)宪法与私法的接点(三)问题设定二、围绕"宪法在私人间的适用"所展开的讨论(一)过去的讨论状况——直接适用说与间接适用说(二)近期的发展(三)小结三、基本权利保护与私法... 目次:一、序言(一)至今为止有关该问题的讨论情况(二)宪法与私法的接点(三)问题设定二、围绕"宪法在私人间的适用"所展开的讨论(一)过去的讨论状况——直接适用说与间接适用说(二)近期的发展(三)小结三、基本权利保护与私法的作用(一)国家的基本权利保护义务(二)宪法的约束性与私法的独立性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宪法运用 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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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演变与解释方法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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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春 《交大法学》 CSSCI 2018年第4期110-120,共11页
解释方法论在日本民诉法研究中并不是显著的命题。长期以来,日本民诉法解释并不特别重视法律条文和立法者本意,解释方法论遵循的主要是利益衡量论,近年始有学者对它提出批判。日本民诉法解释方法论选择既源于民事诉讼法的目的被定位于... 解释方法论在日本民诉法研究中并不是显著的命题。长期以来,日本民诉法解释并不特别重视法律条文和立法者本意,解释方法论遵循的主要是利益衡量论,近年始有学者对它提出批判。日本民诉法解释方法论选择既源于民事诉讼法的目的被定位于纠纷解决,也与战后比较法研究中利益衡量论的引入有关。日本民诉法利益衡量论有别于民法中的利益衡量论,也有别于受德国法影响的亲实体法解释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并不局限于衡量或分配原被告之间的财产或价值,更多地蕴含了对作为制度利用者的当事人的便利、制度运营者的公共利益、民事诉讼程序的动态发展等要素的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解释方法论 纠纷解决 利益衡量论 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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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犯罪现象的变化和刑事立法——安全神话已经破灭了吗?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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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田宽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2003年第5期90-96,共7页
近年来在日本社会的急剧变化中,各种犯罪现象猛增,抢劫银行、药物犯罪、猎奇杀人、性犯罪、来日外国人犯罪、企业恐怖行为及奥姆真理教的沙林事件等一系列犯罪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必须预以很好解决,方能保证日本的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 日本 犯罪现象 刑事立法 企业恐怖行为 沙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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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的内部法及其法理 被引量:3
11
作者 朱可安(译) 汪敬涛(校) 《公法研究》 2020年第1期236-268,共33页
行政法是与行政权的行使有关的法,其大部分是调整国家和私人之间的关系的法,被称为"行政法中的外部法",与前者相对立,作者创设了"行政法中的内部法"概念,是以公务员为相对人的法律,大体可分为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 行政法是与行政权的行使有关的法,其大部分是调整国家和私人之间的关系的法,被称为"行政法中的外部法",与前者相对立,作者创设了"行政法中的内部法"概念,是以公务员为相对人的法律,大体可分为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和财政管理法。行政法中的内部法,其本质都是在行政权内部规范公务员的行为;其性质是与规定国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无关的行政规则,是中立的技术性法律。行政法中的内部法的法理与外部法相异:内部法的效力采属人主义;在内部法的关系中不存在行政处分;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并非处于与一般统治关系相对的特别权力关系之中;内部法的问题原则上不受司法审查;内部法必须根据情况的变化革故鼎新;内部法的解释也应遵照法律解释的一般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 内部行政法 公务员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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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障碍及对策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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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若群 张唯瑜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80-85,共6页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文章择取该制度体系的理想化程度、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和政策环境等要素,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进行分析,提出应通过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完善权责结构,健全岗位职责体系,细化考核评议标准和...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文章择取该制度体系的理想化程度、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和政策环境等要素,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进行分析,提出应通过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完善权责结构,健全岗位职责体系,细化考核评议标准和提高责任追究规定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提升其理想化程度;从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等方面提升主体执行能力,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责任制 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 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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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程序的适用规则--多边环境保护公约能否成为适用规则 被引量:1
13
作者 平觉 白巴根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57-69,共13页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能否根据MEA和一般国际法处理冲突的规则优先适用MEA,并认定一项根据MEA所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不构成对WTO法的违反呢?为回答这一问题,本文首先确认,现行WTO法将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规则严格限制于WTO...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能否根据MEA和一般国际法处理冲突的规则优先适用MEA,并认定一项根据MEA所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不构成对WTO法的违反呢?为回答这一问题,本文首先确认,现行WTO法将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规则严格限制于WTO适用协定,即根据其实体管辖权,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专门受理根据适用协定所提起的申诉,不能受理根据MEA或其他实体国际法而提起的申诉。因此,MEA或其他实体国际法不能成为适用规则。其次,通过分析对这一问题的赞成与反对意见,对包括MEA在内的实体国际法的限定性适用,本文提出了支持的观点,认为前者更有利于克服当今世界国际法的"碎片化"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WTO法 WTO争端解决机制 MEA 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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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中侵占盗窃赃物或销赃所获价款的行为与侵占罪 被引量:2
14
作者 王昭武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32-35,共4页
行为人受盗窃犯人之托保管或牙保赃物,而行为人却侵占该赃物或销赃获取价款,对此,一般认为属于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物、委托保管物的情况,但判例与学说对此的评价并不一致,既有单纯侵占罪说,也有赃物罪说,更有占有脱离物侵占罪说。其实... 行为人受盗窃犯人之托保管或牙保赃物,而行为人却侵占该赃物或销赃获取价款,对此,一般认为属于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物、委托保管物的情况,但判例与学说对此的评价并不一致,既有单纯侵占罪说,也有赃物罪说,更有占有脱离物侵占罪说。其实,该赃物或赃款属于并不移转所有权的委托保管物的特殊情形,理应构成单纯侵占罪,并与赃物罪处于并合罪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占 盗赃 销赃价款 单纯侵占罪 赃物罪 占有脱离物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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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罪法益研究及应用 被引量:2
15
作者 曾文科 《刑事法判解》 2014年第1期207-226,共20页
强迫劳动罪保护的法益是他人有关是否劳动的意思决定自由,该自由一旦受到侵害,即可认定为犯罪既遂,无需以他人已经开始劳动为要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是修改了共犯的量刑规则,不是共犯行为的正犯化,故该款行为的违法性... 强迫劳动罪保护的法益是他人有关是否劳动的意思决定自由,该自由一旦受到侵害,即可认定为犯罪既遂,无需以他人已经开始劳动为要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是修改了共犯的量刑规则,不是共犯行为的正犯化,故该款行为的违法性仍需连带第一款正犯行为的违法性。明知他人'将要'实施强迫劳动行为是第二款行为成立的前提条件。应从刑法性质上把握'劳动'的范围。强迫他人'劳动'是指要反复多次或者长时间地使他人实施并无义务实施的事项。但反复多次或者长时间的侵害并不一定要现实化,只要行为人以此为目的,并将这一意思传达给了被害人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迫劳动 意思决定自由 共犯行为 劳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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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令演变考(下)
16
作者 川村康 赵晶(译)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13年第1期269-313,共45页
第三章《天圣令》与《庆元条法事类》的比较通过前两章的检讨,得出以下假说:元丰以后的令继承了令的法领域的基本法典唐令、《天圣令》与副法典编敕的双方谱系,作为其结果,令的法领域中基本、副、细则这种阶层构造被融合,形成与之有别... 第三章《天圣令》与《庆元条法事类》的比较通过前两章的检讨,得出以下假说:元丰以后的令继承了令的法领域的基本法典唐令、《天圣令》与副法典编敕的双方谱系,作为其结果,令的法领域中基本、副、细则这种阶层构造被融合,形成与之有别的令格式这种规定形式的法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庆元条法事类》 《天圣令》 演变 法典 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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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系统论:基于制度设计与解释的中间概念的论点剖析 被引量:1
17
作者 菊池纯一 杨林凯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249-256,共8页
超大系统论(Mega System)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方面有重要指导作用。事物、现象、问题具有内在关联性和不可孤立性,强调超大系统性的、跨学科型的问题应对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增水环境系统与大气清洁系统、全球商务战略... 超大系统论(Mega System)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方面有重要指导作用。事物、现象、问题具有内在关联性和不可孤立性,强调超大系统性的、跨学科型的问题应对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增水环境系统与大气清洁系统、全球商务战略、云等超大假想计算机系统、跨国新药开发、环境、社会与治理的综合判断投资行为及与益打包式制度设计等都可看做是超大系统。在应对环境能源等相关问题及推进有关法律建设时,超大系统论的指导意义在于应改变利用、索取和单方受益的行动哲学,而更多地关注赋予、回馈和付出,这样才可能实现人类活动与自然变化的和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大系统论 中间概念 结构化与益 金融制度 增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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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诉讼案外第三人的救济——解读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日本法视角 被引量:1
18
作者 史明洲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5年第2期73-87,共15页
虚假诉讼不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特有的现象,有诉讼的地方就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解决虚假诉讼问题不应强调虚假诉讼问题的地域特殊性,而应当将虚假诉讼的各种情形分类,进行类型化研究。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区分一方当事人侵害另外一方当事... 虚假诉讼不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特有的现象,有诉讼的地方就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解决虚假诉讼问题不应强调虚假诉讼问题的地域特殊性,而应当将虚假诉讼的各种情形分类,进行类型化研究。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区分一方当事人侵害另外一方当事人权利的虚假诉讼,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侵害案外第三人权利的虚假诉讼。其次,在双方当事人共同侵害案外第三人权利的虚假诉讼中,应当区分受判决既判力拘束的案外第三人,以及仅受前诉判决事实影响的案外第三人。最后,具体讨论法律应当为受判决既判力拘束的案外第三人和仅受前诉判决事实影响的案外第三人分别提供怎样的事前救济、事后救济。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继受于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本文从立法史的角度整理了日本法中虚假诉讼案外第三人救济的发展脉络,希望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性解释虚假诉讼处置问题产生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再审 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登记请求权 事实预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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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形成的宪法——兼谈日本宪法第9条
19
作者 杉田敦 满喆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45-51,共7页
制约国家权力以保护个人权利只是宪法的一面,而国民作为主人公,发挥能动性则构成宪法的另一面。护宪派从宪法的社会契约性与普遍的价值性出发认为不应修宪,而修宪派则以日本宪法在制定程序上存在问题为由主张修宪。他们的问题都在于将... 制约国家权力以保护个人权利只是宪法的一面,而国民作为主人公,发挥能动性则构成宪法的另一面。护宪派从宪法的社会契约性与普遍的价值性出发认为不应修宪,而修宪派则以日本宪法在制定程序上存在问题为由主张修宪。他们的问题都在于将法律文本绝对化,而宪法,并不仅仅指的是成文的法典,而是与宪法内容相关的各种法、制度、习惯的全体,是人民通过主观能动的政治实践活动形成的宪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宪法 第9条 民主 政治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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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视角下关键职工挽留计划的制度建构
20
作者 金春 冷帅达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 2021年第6期24-42,F0003,共20页
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制度保障的缺位使挽留关键职工成为企业重整实践中管理人(或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共同面临的难题。在实体制度建构上,一方面将关键职工挽留计划作为破产重整薪酬制度外的商业化安排,并依此将职工挽留费用解释为《企业破... 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制度保障的缺位使挽留关键职工成为企业重整实践中管理人(或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共同面临的难题。在实体制度建构上,一方面将关键职工挽留计划作为破产重整薪酬制度外的商业化安排,并依此将职工挽留费用解释为《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款“其他债务”,赋予其共益债务的优先清偿顺位,确保制度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对挽留性质计划中企业高管的适用条件、金额进行限制。对激励性质计划应要求约定目标的实现有助于全体无担保债权人获益。在程序制度建构上,确立以债权人会议为主,法院“听证+许可”为补充的决策体系,完善以主动披露为主,被动披露为辅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关键职工挽留计划审查思路,法院可通过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多维度进行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 关键职工 挽留性质计划 激励性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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