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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从功能法的角度看民事规范的类型与立法释法方向 被引量: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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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永钦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92-109,共18页
关键词 民法 私法自治 国家强制 民事规范 国家管制 法律行为 生效要件 本土化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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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行政法上的双阶理论 被引量: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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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益州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8-106,共19页
德国学术界对双阶理论的认知随行政法学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当公权力行政向给付行政和引导行政全面扩张时,双阶理论因有效解决私法形式的公权力行政受公法约束的问题而得到广泛支持。随着行政私法理论的提出,传统行政法学逐渐不再青睐双... 德国学术界对双阶理论的认知随行政法学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当公权力行政向给付行政和引导行政全面扩张时,双阶理论因有效解决私法形式的公权力行政受公法约束的问题而得到广泛支持。随着行政私法理论的提出,传统行政法学逐渐不再青睐双阶理论,并认为它会造成法律内部逻辑的混乱,不过,随着新行政法学的兴起,公法与私法的关系日渐由"对抗"走向"合作","行政正确"正逐渐成为德国行政法的首要原则,行政法的分析方法日益由教义学上的形式推理变成法律实施效果的具体判断。基于此,以灵活性为主要特征的双阶理论被认为明显胜过刻板僵硬的行政私法理论。德国行政法学的最新发展成果可为双阶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提供有益的借鉴。若以"行政正确"为标准,双阶理论较之于整体私法论和整体公法论,能更好地处理我国政府采购中公权力特征与市场交易特征的关系问题,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品质,也有助于增强对人民权益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阶理论 行政私法 新行政法学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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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犯罪原理的发展与现代趋势 被引量: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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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劳斯.罗克辛 王世洲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51-160,共10页
关键词 现代趋势 德国 原理 犯罪 法律制度 联邦最高法院 司法判决 刑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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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定牌加工在商标法中的法律性质--兼论商标侵权构成的判定 被引量:39
4
作者 张伟君 魏立舟 赵勇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3-39,共7页
涉外定牌加工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原则上属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外定牌加工的产品不在我国境内销售,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但是,"混淆可能"并不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且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情况下... 涉外定牌加工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原则上属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外定牌加工的产品不在我国境内销售,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但是,"混淆可能"并不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且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情况下,所谓的"推定混淆"是绝对推定,不能通过相关证据来推翻。涉外定牌加工产品虽然用于出口而不在本国销售,但并不属于过境货物,因此定牌加工仍属于具有营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的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标专用权 涉外定牌加工 混淆可能 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来源识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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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情形下禁令救济的反垄断法规制——从“橘皮书标准”到“华为诉中兴”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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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立舟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83-101,共19页
在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情况下,为避免专利劫持现象,保障标准实施者近用标准的机会,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橘皮书标准"案的判决中引入了反垄断抗辩制度。藉此,在标准必要专利的情形下,专利权人的禁令救济在一定条件下得以限制。... 在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情况下,为避免专利劫持现象,保障标准实施者近用标准的机会,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橘皮书标准"案的判决中引入了反垄断抗辩制度。藉此,在标准必要专利的情形下,专利权人的禁令救济在一定条件下得以限制。欧盟法院就"华为诉中兴"案所作出的先行裁决,提出了"五步骤十三保留"的规则,对反垄断抗辩的成立要件进行了重构。与过于倾向保护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利益的"橘皮书标准"判决相比,欧盟法院的新规则被认为是更好地平衡了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之间的利益。在区分为什么要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禁令救济进行反垄断法上的限制,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这种限制这两个问题的基础之上,本文通过梳理反垄断抗辩在欧盟以及德国司法体系的历史演变,体系性地介绍欧盟法院作出相关先行裁决的历史背景及其所直面的理论问题,通过比较法的分析,以期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禁令救济 反垄断抗辩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华为诉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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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出版者权作为邻接权的正当性探析——基于德国《著作权法》第八修正案的思考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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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晶晶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1-77,共17页
2013年8月1日,德国《著作权法》第八修正案生效。针对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和新闻聚合器在互联网上免费使用报刊产品的行为,修正案创设了报刊出版者权。根据修正案,在报刊产品出版后一年内,报刊出版者对其享有以商业目的进行网络传... 2013年8月1日,德国《著作权法》第八修正案生效。针对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和新闻聚合器在互联网上免费使用报刊产品的行为,修正案创设了报刊出版者权。根据修正案,在报刊产品出版后一年内,报刊出版者对其享有以商业目的进行网络传播的专有权。本文介绍了德国《著作权法》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考察了"邻接权"的概念、产生背景、发展脉络、国际保护及国内法转化情况,梳理了不同国家法律中出版者所享有的邻接权种类,在此基础上对德国《著作权法》赋予报刊出版者用于控制报刊产品网络传播的邻接权保护的正当性进行了质疑,并就我国有无效仿修法之必要展开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报刊出版者权 报刊产品 邻接权 搜索引擎 新闻聚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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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的特色及解释适用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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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泽鉴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3期3-14,共12页
《民法典》的制定,总结了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体制改革、法学发展与民事立法,具有维护权利、适应社会发展重大长远的历史意义。其主要目标在于建设一个维护人格尊严、保障私权、自由平等的私法秩序和法治社会。《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包... 《民法典》的制定,总结了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体制改革、法学发展与民事立法,具有维护权利、适应社会发展重大长远的历史意义。其主要目标在于建设一个维护人格尊严、保障私权、自由平等的私法秩序和法治社会。《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包括重构法人制度,创设公有制物尽其用的物权种类,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国际化及现代化有助于推动市场经济,婚姻家庭及继承法贯彻了婚姻自由及男女平等原则。立法技术影响法典的风格和质量,规范密度不足,未能建构明确的请求权规范(要件及效果),有赖法之解释及法之续造,使其更为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中国特色 理念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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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以《商标法》第63条为中心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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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玉文 李安琪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60-65,共6页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不同于补偿性赔偿的民事赔偿制度,具有惩罚和威慑侵权行为的作用。因其赔偿金数额超出了实际损失的数额,而被看作是对民法"损害填平原则"的一大突破。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63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不同于补偿性赔偿的民事赔偿制度,具有惩罚和威慑侵权行为的作用。因其赔偿金数额超出了实际损失的数额,而被看作是对民法"损害填平原则"的一大突破。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63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的一至三倍确定赔偿数额,该规定旨在遏制社会生活中屡禁不止的商标侵权行为。但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出现一例针对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案例。究其原因有四:一是惩罚性赔偿的"惩罚性"缺失;二是法定赔偿的"惩罚性"日渐凸显;三是惩罚性赔偿举证难度较大;四是法官缺乏具体裁判标准,存在制度路径依赖的惯性。惩罚性赔偿并非法定赔偿可以替代,为此需要明确惩罚性赔偿应当优于法定赔偿得到适用。为使《商标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实际发挥作用,同时需要细化"恶意"、"情节严重"的裁量标准,改进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法 惩罚性赔偿 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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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编纂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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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永钦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12,共12页
关键词 大陆法系国家 法典编纂 学术活动 老师 报告会 自由式 法学院 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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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业转让的界定与规制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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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胜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03-114,178-179,共12页
营业转让的客体是"组织化了的机能性财产"。营业转让与投资人对企业所享有的权益的转让不同,与企业合并不同,与重大资产转让不同。营业转让合同与买卖合同相似,应当参照适用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客体的独特性使得民商法需要... 营业转让的客体是"组织化了的机能性财产"。营业转让与投资人对企业所享有的权益的转让不同,与企业合并不同,与重大资产转让不同。营业转让合同与买卖合同相似,应当参照适用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客体的独特性使得民商法需要就营业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配置发展出特殊的规则,这些特殊规则主要涉及瑕疵的判断、已有债务的处理、劳动者保护、出让人的竞业禁止义务等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业转让 营业财产瑕疵 债务承担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 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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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登记财产利益的交易自由——从两岸民事法制的观点看物权法定原则松绑的界线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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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永钦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0年第2期16-44,共29页
刻意把债法和物法放在对立面的传统民法典体例,形成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逻辑,把财产法的释义学弄得没有必要的复杂。因此在检讨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政策之前,有必要再一次厘清限制物权的"关系权"本质。至于法定还是自由,比较有说... 刻意把债法和物法放在对立面的传统民法典体例,形成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逻辑,把财产法的释义学弄得没有必要的复杂。因此在检讨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政策之前,有必要再一次厘清限制物权的"关系权"本质。至于法定还是自由,比较有说服力的讨论恐怕也只有成本一效益的分析,这部分同样需要对一些很基本的观念先有共识,才不至于沦为各说各话。本文即接续过去两度提出的经济分析观点,参考后来的一些文章,再作一点补充。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者已经采取了行动,在不动产所有权上交易者已经可以依其需要自由建立对世性的财产关系。大陆因为土地迄未开放私有,使得这个问题的讨论变得格外复杂,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语境,重新检视物权的性质,并验证自由化的成本效益。本文也尝试在极有限的信息基础上,作一些最初步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法定原则 关系权 成本的内化 交易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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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司形式的最新变革及其启示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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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舸 吴一兴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43-150,共8页
设立经营者公司这一公司法上的新公司形式是德国在欧洲统一公司法进程中,为应对各成员国间竞争日益加剧的局面而采取的创新措施。这种新的公司形式使传统的德国有限责任公司从单轨制转为双轨制,让投资人的选择更丰富、灵活。经营者公司... 设立经营者公司这一公司法上的新公司形式是德国在欧洲统一公司法进程中,为应对各成员国间竞争日益加剧的局面而采取的创新措施。这种新的公司形式使传统的德国有限责任公司从单轨制转为双轨制,让投资人的选择更丰富、灵活。经营者公司降低了投资人的出资门槛,但并未提升债权人的交易风险,从而保证了市场的经营效率。德国立法者顺应公司法的发展趋势、积极求变革新的立法策略和承前启后、注重衔接的立法技术,给我们提供了如下启示:(1)剌激投资应与维护交易安全并重;(2)严谨立法应与提高效率并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 经营者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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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违法性的判断标准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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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承亮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7-84,共8页
根据"不得损害他人"的自然法原则,将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违法行为,这种违法性判断标准过于宽松;根据"法律未禁止即为许可"的自由观念,将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合法行为,这种违法性判断标准又过于... 根据"不得损害他人"的自然法原则,将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违法行为,这种违法性判断标准过于宽松;根据"法律未禁止即为许可"的自由观念,将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合法行为,这种违法性判断标准又过于严格。法律应当区分权利与权利以外的利益,对于侵害权利的行为,尤其是侵害绝对权的行为,"损害即违法";而对于侵害权利以外的利益的行为,"法律未禁止即为许可"。二元的违法性判断标准能够平衡保障权益和保护自由这两大价值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法 制定法 善良风俗 绝对权 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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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的保护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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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劳斯.罗克辛 王世洲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87-98,共12页
一、查明真相与保护人格作为刑事程序的中心矛盾 在国家强制面前避免自证其罪与保护私人领域作为相互冲突的问题范围。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保护 被告人 德国 刑事程序 私人领域 自证其罪 国家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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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疗保险自治管理模式研究 被引量:18
15
作者 华颖 《社会保障评论》 CSSCI 2017年第1期153-159,共7页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起源地,而医疗保险又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开端。究其历史,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受到了社会、经济、政治与历史文化等多因素的影响,是在劳工强烈反抗、劳资冲突尖锐的背景下,不同派别的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相互博...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起源地,而医疗保险又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开端。究其历史,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受到了社会、经济、政治与历史文化等多因素的影响,是在劳工强烈反抗、劳资冲突尖锐的背景下,不同派别的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相互博弈的结果。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在建制之初确立了自治管理体制与机制,其内部治理表现为劳资自治、专业自治与共同自治特色,外部治理则呈现出议会立法、行政监督、司法裁判、自治管理机构实施等的有序复合构架,后来又表现出在国家干预和市场竞争下加以重塑的发展趋势。其值得借鉴的经验是尊重本国国情,坚持责任均担、劳资共治,坚持立法先行、依法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保险 自治管理 德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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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司决议瑕疵诉讼滥用问题研究及启示 被引量:17
16
作者 丁勇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35-48,共14页
本文详述了长期困扰德国公司法理论和实践的公司决议瑕疵诉讼滥用问题,在全面分析滥用成因及总结现有应对措施的基础上,文章指出滥用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诉讼提起即可阻碍决议执行的"登记障碍"制度,而我国正在制定中的公司法... 本文详述了长期困扰德国公司法理论和实践的公司决议瑕疵诉讼滥用问题,在全面分析滥用成因及总结现有应对措施的基础上,文章指出滥用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诉讼提起即可阻碍决议执行的"登记障碍"制度,而我国正在制定中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的相关规定极有可能形成类似制度而重蹈德国覆辙。文章提出应当遵循和回归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以我国民诉法新确立的行为保全制度及规则来调整诉讼提起与决议执行的关系,合理平衡原被告双方在中止决议执行问题上的利益冲突,从而从根本上消除滥用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决议瑕疵诉讼 滥用 登记障碍 中止决议执行 行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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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应用科技大学招生制度特点及启示 被引量:15
17
作者 宋晓欣 闫志利 Müller-Rytlewski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3期73-79,共7页
当前,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招生制度,体现出综合性、自主性、职业性、多样性和过渡性等特点,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积极建设应用型高校的现实背景下,借鉴德国经验,应加快推进地方本科院... 当前,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招生制度,体现出综合性、自主性、职业性、多样性和过渡性等特点,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积极建设应用型高校的现实背景下,借鉴德国经验,应加快推进地方本科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拓展生源范围,实行分类招生,实施综合评价,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在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同时,强化政府监管规制、社会监督机制及学校自律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应用科技大学 招生制度 特点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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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角下德国与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近发展 被引量:15
18
作者 安斯加尔.奥利 范长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88-96,共9页
法律比较表明,德国与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许多方面互为接近。立法目标方面,都保护竞争者、消费者与社会公众利益。不同于中国法,德国法为消费者组织规定了诉权,这也是中国法的可能展望之一。立法结构方面,都是一般条款结合具体不正... 法律比较表明,德国与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许多方面互为接近。立法目标方面,都保护竞争者、消费者与社会公众利益。不同于中国法,德国法为消费者组织规定了诉权,这也是中国法的可能展望之一。立法结构方面,都是一般条款结合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消费者保护方面,两国法的核心部分即误导之禁止非常相似。但中国法没有关于信息义务与攻击性的商业行为之特别规定。两国法都禁止销售有混淆危险的模仿产品。但德国法更强调这种混淆危险必须是"可避免的"。尚不完全明确的是,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否与德国法一样禁止通过模仿榨取或损害商誉。对于网络妨碍行为,德国法只是通过一般条款式的"不正当阻碍"规制这类行为。中国法设置了专门规定,创造了更大的法的安定性,但其面临因技术的发展而过时的危险。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两国法因为《TRIPS协议》第39条的规定而相互接近。德国法即将转化的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对"商业秘密"作出了与中国法第9条相同的立法定义。侵害行为的构成要件规定也相似。为转化欧盟指令,德国商业秘密保护条款有可能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分离出来,这也是中国讨论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保护 经营者保护 禁止模仿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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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程序瑕疵理论之建构与发展 被引量:14
19
作者 傅玲静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69-79,共11页
德国透过解释之方式,在个别法领域中例外承认绝对的程序瑕疵,并在立法及司法实务上,特别在欧盟法的影响下,逐渐扩大绝对程序瑕疵之态样,赋予程序规定独立的意义及价值。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对此较为陌生,但建立绝对程序... 德国透过解释之方式,在个别法领域中例外承认绝对的程序瑕疵,并在立法及司法实务上,特别在欧盟法的影响下,逐渐扩大绝对程序瑕疵之态样,赋予程序规定独立的意义及价值。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对此较为陌生,但建立绝对程序瑕疵理论之契机,或许可由"司法院"释字第709号解释为始,作为在我国台湾地区发展绝对程序瑕疵理论之基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行政程序法 相对程序瑕疵 绝对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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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比较广告的法律调整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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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赤风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2期13-16,共4页
依据法律、法规 ,探讨比较广告的标准 ,从实际出发分析违法比较广告的若干特征 ,提出违法广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 比较广告 标准 违法广告 法律责任 中国 法律特征 法律调整 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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