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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天人关系论的考察与理解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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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兴彻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5期55-59,共5页
在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关系论是关于人与宇宙自然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哲学思考。天人关系论随着时代的演变有多种形态和基本命题,展现了特殊的哲学问题意识和人与自然的对立调和的文化精神。这样的哲学思维具有现代的价值与意义。
关键词 天人关系 天人合一 气一分殊 理一分殊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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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的和平思想与其实现的原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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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兴彻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1-5,共5页
儒学的和平思想是通过对人类和自然的综合的省察而形成的。大同社会是实现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繁荣的共同善,不夸大个人的力量及武力,个人也不因武力而绝望的社会。因此,在理解儒学的和平思想上,应该脱离用西洋的伦理来理解东洋的观点,这... 儒学的和平思想是通过对人类和自然的综合的省察而形成的。大同社会是实现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繁荣的共同善,不夸大个人的力量及武力,个人也不因武力而绝望的社会。因此,在理解儒学的和平思想上,应该脱离用西洋的伦理来理解东洋的观点,这在个人的人格涵养、社会生活和国际交流上,为了共生和相互发展的积极的方案来看,是有其充分的理由的。儒学的和平思想是以礼为出发点的。因为礼不仅含有内在的道德性,还为了人类的和平,还是所有的人类都应该一起实践的普遍的行为规范。儒学是通过礼来实现大同社会的。大同社会通过克己复礼与和谐的实现,以及对人类的普遍的最高价值的致中和形成的。因此儒学里所说的和平的概念可以用《大学》中“平天下”的“平”和《中庸》中“中和”的“和”来理解。真正实践克己复礼和致中和的人是君子。儒学的和平理念是所有的人作为君子而实现。因此,为了实现共同社会的和平需要开发和实践人类的道德性的伦理的最高经营者。在儒学里,这道德的C.E.O就是君子。还有,在儒学里所指向的大同社会也意味着君子的社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家 东方 克己复礼 君子 和平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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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儒学的宇宙论和天理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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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兴彻 《零陵学院学报》 2004年第5期3-5,共3页
宋代学者把对“天地万物的根源”,“道德声名的根源”和“天人关系”的解释作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完成了一个新的哲学体系。以天命思想和天人合一为中心的新确立的哲学就是新儒学。本文的主题就是概括中国哲学史上出现的对于天的观点,还... 宋代学者把对“天地万物的根源”,“道德声名的根源”和“天人关系”的解释作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完成了一个新的哲学体系。以天命思想和天人合一为中心的新确立的哲学就是新儒学。本文的主题就是概括中国哲学史上出现的对于天的观点,还有特别是在新儒学中关于从宇宙的秩序和运行原理开始如何推论人类的道德价值和善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儒学 宇宙论 天理论 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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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思想的类型与哲学的展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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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兴彻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1期27-34,共8页
将中国哲学史上随时代发展含义有所不同的自然、宗教、政治、伦理道德等范畴 ,以人类的存在和道德关系为标准 ,区分为自然天、主宰天和形而上学的天。揭示出“天”向形而上学演化的过程 ,阐明了东方宇宙观、自然观、世界观与“天”的密... 将中国哲学史上随时代发展含义有所不同的自然、宗教、政治、伦理道德等范畴 ,以人类的存在和道德关系为标准 ,区分为自然天、主宰天和形而上学的天。揭示出“天”向形而上学演化的过程 ,阐明了东方宇宙观、自然观、世界观与“天”的密切联系 ,探索以“天”思想解决现代环境与人类关系问题的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 主宰 天命 天理 儒家 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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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改革思想管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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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孫興徹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25-131,共7页
北宋的统治者们认为唐末五代的混乱是由节度使等藩镇的割据造成的,因而加强皇帝的统治权和建立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制度是一项很重要的课题。但是,改革并不是件易事,因为改革很容易引起混乱及社会性矛盾。历史总是随着改革而改... 北宋的统治者们认为唐末五代的混乱是由节度使等藩镇的割据造成的,因而加强皇帝的统治权和建立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制度是一项很重要的课题。但是,改革并不是件易事,因为改革很容易引起混乱及社会性矛盾。历史总是随着改革而改变进行的方向。因此,要获得改革的成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原则。通过对范仲淹、王安石等的变法思想和社会改革的根本理论进行简单的考察,进而分析北宋改革的性质和对现代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宋 改革 王安石 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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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理性契约论中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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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朴政淳 彭振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22-27,共6页
在《正义论》(1971)出版20年之后,罗尔斯公开声明,在理论中将正义理论描述为理性选择理论是部分错误的。这里包含两个主要的问题,它们关系到构建原初状态和两个正义原则的最大最小值的推论。由于在霍布斯的模型中,道德与理性是不相关的... 在《正义论》(1971)出版20年之后,罗尔斯公开声明,在理论中将正义理论描述为理性选择理论是部分错误的。这里包含两个主要的问题,它们关系到构建原初状态和两个正义原则的最大最小值的推论。由于在霍布斯的模型中,道德与理性是不相关的,所以罗尔斯试图构建一个公平的原初状态。因此罗尔斯的理性契约论证明是理性而公平的模型。但是这个模型犯了道德假设先于理性的循环错误,而这一点或许是理性上任意的。而且,由于它具有非常保守的规避风险的心理态度,罗尔斯就无法表明,在两个正义原则的最大最小值的策略推论中,较高级的理性会凌驾于其他策略中的理性。这些就是罗尔斯不得不承认错误的原因。出于他的正义理论的辩护策略,罗尔斯转向了康德的自由概念和平等的道德人的概念,而围绕康德的概念是存在一些争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性选择理论 理性契约论 最大最小值规则 道德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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