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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管理人履职对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作用——以南方水泥ABS项目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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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焕礼 刘先鸣 +1 位作者 龙稳全 郭俊芳 《金融法苑》 CSSCI 2017年第2期70-79,共10页
2014年以来,国内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为融资方提供了崭新的融资渠道。ABS管理人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履职能力对ABS产品的风险防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ABS发生风险事件时,管理人所采取的风险识... 2014年以来,国内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为融资方提供了崭新的融资渠道。ABS管理人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履职能力对ABS产品的风险防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ABS发生风险事件时,管理人所采取的风险识别、信息披露、交易结构调整、资产服务机构替换等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原交易架构的'缝隙',南方水泥ABS项目所发生的国内首单资产服务机构替换事件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风险防范 管理人 资产服务机构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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