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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官会议如何走出“形式化”怪圈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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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玉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60-66,共7页
为促进专业法官会议从理论走向实践,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和先行先试专业法官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囿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紊乱以及议事规则不严谨等因素,专业法官会议在具体运行中呈现出明显的仪式化和形式化色彩,即重... 为促进专业法官会议从理论走向实践,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和先行先试专业法官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囿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紊乱以及议事规则不严谨等因素,专业法官会议在具体运行中呈现出明显的仪式化和形式化色彩,即重形式轻实质,重政绩轻实效,并没有真正发挥其解决疑难杂症的效用。为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应当在客观分析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下,探究制度运行的实际障碍和原因,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吸收合理建议,从专业法官会议性质界定、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等静态要素,以及专业法官会议人员配备、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等动态要素两个方面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以期建构能够为合议庭提供有效智力支持的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业法官会议 司法改革 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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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部分条款的讨论(附案例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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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亚萍 徐洪新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4年第1期67-68,共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 0 0 2 ) (简称新标准 )于 2 0 0 2年 3月 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 ,并于 2 0 0 2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 0 0 2 ) (简称新标准 )于 2 0 0 2年 3月 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 ,并于 2 0 0 2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 5 -92 ) (简称旧标准 )。比较两个标准 ,应当说新标准由较大的改变 ,并有一些进步。但同时又产生一些问题 ,而且有些是原则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一时间 ,新标准在整个鉴定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 ,批评者众 ,而褒奖者寡。为了探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一些不太好把握的条款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立法者提供将来修改的参考依据 ,我刊特开辟本专题供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法医学 关节功能障碍 肢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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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村民小组的民事行为能力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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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丽英 《市场周刊》 2012年第1期117-117,41,共2页
[案例回放] 原告张某某、白某某,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被告姜某某,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人;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某村民委员会;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某村民委员会某某村民小组。
关键词 村民小组 民事行为能力 村民委员会 武进区 常州市 宿松县 安庆市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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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妹诉吴惠秀等人视听资料认定引起的借款合同再审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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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海燕 曹利勇 《改革与开放》 2010年第3X期18-18,20,共2页
【裁判要旨】视听资料的证明力问题因视听资料自身的特点而比其他证据的证明力问题更显得复杂,所以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具体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程度的证明力。
关键词 视听资料 吴惠 证明力 借款合同 裁判要旨 被上诉人 民事判决 证人证言 公司名义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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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资研究
5
作者 曹利勇 《唯实》 2010年第4期60-65,共6页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不允许土地所有权入市交易。学者认为,能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出资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从而,否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适格性。在资源稀缺约束条件下,企业发展需要诸如集体土地使用权之类的稀缺资源,而稀缺资...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不允许土地所有权入市交易。学者认为,能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出资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从而,否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适格性。在资源稀缺约束条件下,企业发展需要诸如集体土地使用权之类的稀缺资源,而稀缺资源要成为能带来剩余价值的资本也离不开企业这种高效的经济组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土地使用权 出资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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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认定
6
作者 赵祥东 陈碧莲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61-63,共3页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徇私是指徇个人私情、私利,不包括为单位、集体徇私。犯罪主体一般是有权决定移交刑事案件的个人,只有建议权者只有在其行为实质阻断向司法机关移交时才可定罪处罚。
关键词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犯罪主体 定罪处罚 司法机关 建议权 个人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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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非道路交通肇事行为
7
作者 杜平 沈霞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6期143-147,共5页
非道路交通肇事行为是指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或其他交通工具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 ,具有社会危害性。非道路交通肇事行为引发重大事故或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应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关键词 非道路交通 交通肇事行为 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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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解释方法探析
8
作者 黄建文 邹军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6期91-94,共4页
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公司的股东根据法律的授权,可以越来越多地制定"个性化"的公司章程,但是,对于如何解释存在争议的章程条款,在实践中却无章可循。文章认为公司章程的解释首先应当厘清公司章程中股东约定的具体制度的... 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公司的股东根据法律的授权,可以越来越多地制定"个性化"的公司章程,但是,对于如何解释存在争议的章程条款,在实践中却无章可循。文章认为公司章程的解释首先应当厘清公司章程中股东约定的具体制度的适用条件;其次应把握好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制度中整体内容的构成,对公司章程中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的理解产生冲突时,应当适用《公司法》的一般性规定进行解释,对章程中任意记载事项的理解产生冲突时,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解释规则进行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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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主张工程款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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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云秀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425-,430,共2页
合同相对性是传统合同法理论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繁荣,绝对的合同自由已经不能够涵盖合同法的全部,故出现了一些例外规定,其中建筑施工合同领域,允许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就是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但这种突... 合同相对性是传统合同法理论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繁荣,绝对的合同自由已经不能够涵盖合同法的全部,故出现了一些例外规定,其中建筑施工合同领域,允许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就是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但这种突破作为一种例外应当要严格控制,否则会动摇整个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相对性原则 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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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规范剥夺股东资格的行政处罚
10
作者 黄建文 周霞艳 邹军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89-92,共4页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因股权转让中提交虚假材料,公司登记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涉及到剥夺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因变更登记事项均系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也是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因此,登记机关在作出撤销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因股权转让中提交虚假材料,公司登记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涉及到剥夺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因变更登记事项均系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也是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因此,登记机关在作出撤销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时,除了要进行实质性审查,还必须有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为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资格 股权转让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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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的瓶颈制约及对策——以缓刑的审执为视角
11
作者 李艳伟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02-107,共6页
2011年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使得社区矫正首次进入刑法规制的范围,并且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是管制、缓刑、假释的执行方式。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各地也... 2011年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使得社区矫正首次进入刑法规制的范围,并且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是管制、缓刑、假释的执行方式。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各地也纷纷制订了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然而社区矫正在调查评估、居住地的确定及社区矫正的撤销等环节仍存在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以缓刑的审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视角,探讨社区矫正在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社区矫正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缓刑 调查评估 居住地 社区矫正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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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医疗在司法实务中的若干问题探究
12
作者 张静 《沧桑》 2013年第4期137-139,共3页
新修订的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强制医疗适用范围的三个要件,而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着强制医疗程序中对被申请人的行为条件、暴力行为危害性的标准及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的把握和适用有不同理解。司法人员只有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在的含义及司法原... 新修订的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强制医疗适用范围的三个要件,而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着强制医疗程序中对被申请人的行为条件、暴力行为危害性的标准及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的把握和适用有不同理解。司法人员只有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在的含义及司法原理,实践中从严把握对证据的认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杜绝"被精神病"和利用强制医疗程序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医疗 行为条件 暴力行为 人身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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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书逐源
13
作者 萧笛 《江苏经济》 2002年第11期70-71,共2页
关键词 盗版图书 中国 侵犯著作权案件 WTO 出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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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型审判管理模式的构建——以影响审判质效不良习惯为视角
14
作者 潘桂林 曹利勇 《唯实》 2012年第12期68-71,共4页
在非理性因素中,习惯对审判管理工作影响尤为明显。法官在工作中一旦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激发内在潜力和创造精神,从而促使审判工作不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因此,如何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来发挥法官个人因素的积极作用,抑制... 在非理性因素中,习惯对审判管理工作影响尤为明显。法官在工作中一旦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激发内在潜力和创造精神,从而促使审判工作不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因此,如何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来发挥法官个人因素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影响,是我们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 审判管理 非理性因素 习惯 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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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司法的解纷功能对法科学生的素质要求——从基层人民法院的视角出发
15
作者 任志清 《法学教育研究》 2016年第2期283-295,408,共14页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司法解纷功能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基层法院系统招录的法学科班毕业生所具有的人格特质、知识储备、人生阅历、工作技能等方面,与基层法院司法解纷功能的要求之间产生了脱节,出现了不协调。司法实务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司法解纷功能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基层法院系统招录的法学科班毕业生所具有的人格特质、知识储备、人生阅历、工作技能等方面,与基层法院司法解纷功能的要求之间产生了脱节,出现了不协调。司法实务部门对人才的要求需要法学教育从'供给侧'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纷 青年法官 法科学生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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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行为的反思与重构
16
作者 黄建文 薛向阳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76-79,共4页
公司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从其性质上分析应当属于行政许可,公司登记机关对变更登记材料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而登记机关撤销变更登记则必须以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为依据。
关键词 登记机关 变更登记行为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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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旅游合同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 被引量:2
17
作者 卜昕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z2期52-53,共2页
  随着社会进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旅游合同纠纷中,旅游者常常向旅行社提出精神损害财产赔偿的诉讼请求.本文就旅游合同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提起、适用范围、赔偿标准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 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合同违约 旅游合同 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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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少年刑事司法学科体系的一般构想
18
作者 储春平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3年第3期11-13,共3页
本文从分析我国现行少年刑事司法制度出发,论述了我国少年刑事司法的研究目标,进而阐述了少年刑事司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并就其学科体系基本框架的构建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
关键词 少年刑事司法 学科体系 中国 制度建设 少年保安处分 管教 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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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综合执法的治理转型 被引量:1
19
作者 高国梁 周京中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20-25,共6页
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传统的管制思维对于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制度设计、体制安排和执法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随着这种管制思维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城市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城... 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传统的管制思维对于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制度设计、体制安排和执法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随着这种管制思维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城市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城管综合执法制度也陷入诸病缠身、进退失据的窘境。要摆脱这种窘境,首先要实现从管制思维向治理理念的转型,树立城管综合执法中的多主体合作共治的理念、多元价值和利益平衡的理念、依法行政和正当程序的理念。同时,要在治理理念的指导下实现城管综合执法的制度创新,主要包括管理体制的法定化与协调化、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职能的社会化、执法程序的规范化与裁量标准的明细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管综合执法 管制思维 治理理念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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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解释适用——以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适用为视角 被引量:1
20
作者 宋晓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18-120,共3页
为遏制司法实践中频现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对遭受此类诉讼侵害的案外第三人提供有效的权利救济,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该制度是立法者在追求司法的权威性、法律秩序的稳定性与追求实质正义的... 为遏制司法实践中频现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对遭受此类诉讼侵害的案外第三人提供有效的权利救济,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该制度是立法者在追求司法的权威性、法律秩序的稳定性与追求实质正义的价值理念上博弈的成果。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渊源、内涵来看,对该制度在适用中应该予以限制,并且从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解释适用方面出发,应当建立并完善该制度实施的程序设计及相关的配套措施,为实践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 撤销之诉 限制性适用 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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