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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监督案件办理路径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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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垒
董红丰
仇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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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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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8期17-1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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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履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审批职责的监督。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等有正当理由申请外出,但社区矫正机构未批准,申请人民检察院监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批准。对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外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的动态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放得出”“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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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矫正监督
民营企业
生产经营需要
跟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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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8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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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机制研究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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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垒
张正林
张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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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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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99-10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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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0年度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机制研究,课题编号:第11号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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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一号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得到落实,检察机关不仅建立落实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未检工作机构,而且还开展法治宣传,配合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发挥上级检察院督查的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教育孩子保护自己。但在检察机关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问题疏导等方面仍有待加强。为继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必要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预防机制,落实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并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再预防机制,注重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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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号检察建议”
落实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
强制报告制度
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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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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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落实机制研究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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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垒
张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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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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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26-3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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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安徽省法学会研究课题“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研究”(2022SXK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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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建立和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体现和落实“国家亲权”,是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实践中还存在报告义务人参与性不强、保障措施单一、救助机制不完善、缺乏有力的追责机制等问题。提出重视宣传提高知晓度、细化报告义务人的责任追究和奖励措施、完善对报告义务人的保障、构建综合救助体系和重视教师群体履行义务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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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制报告
儿童最大利益
“国家亲权”
未成年人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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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83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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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困境及解决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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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垒
胡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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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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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楚天法治》
2023年第24期67-6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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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能够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要前提.当前由于个别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导致污染环境罪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刑不制罪”的困境.在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应秉持积极能动、“又严又厉”的刑事司法理念,明确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及其保护法益,扩大对犯罪参与者的打击范围,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对该罪的威慑力.在完善企业环境保护合规制度的情况下,从生态环境相关机构、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能定位出发,以罪案移送制度为主线,构建污染环境罪司法适用的综合保障路径,以期实现有效遏制和预防污染环境犯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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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以刑制罪
罪过形式
法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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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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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对媒体报道刑事案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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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瀚
黄子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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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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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47-5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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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闻媒体的报道监督有利于促使刑事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但是无限制的媒体报道也可能损害司法独立,进而妨害司法公正。认清对媒体报道刑事案件予以限制的必要性,合理设置媒体报道的范围,对维护司法权威,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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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媒体
刑事案件
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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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dia
criminal cases
judicial ju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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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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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全民普法”中融合“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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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道工
马珅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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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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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健康中国观察》
2021年第4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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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2018年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战略以来,弋江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健康促进作为日常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以美化环境为内容,以预防疾病为主体,将健康全方位融入检察工作。更新思维,在健康促进上建机制2018年全区启动省级健康促进区以后,弋江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把创建健康促进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围绕"创什么""谁来创""怎么创"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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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工作
健康促进
全民健康
安徽省芜湖市
全民普法
决策部署
领导班子
美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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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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