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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的愿景及其实现路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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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秀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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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同济大学法学院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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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5年第1期22-39,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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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3BFX121)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4ZS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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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组织的建构始自20世纪90年代,知识产权法院是其自然延伸。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诸多理由,如促进司法统一、提高程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树立良好国际形象、试点司法改革等,但并不能从理性上由此得出知识产权法院具有必然性的结论。因而,知识产权法院是综合政策的结果。知识产权法院在我国应定位于专门法院,其建立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必要借鉴域外知识产权法院的经验,并结合现实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院制度。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还应置于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在司法体制、机制以及知识产权特别程序制度方面进行探索,为全面的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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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组织专业化
司法统一
专门法院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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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urt
Specialization of Trial Organizations
Judicial Unity
Special Court
Judicial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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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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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竞技无版权”之检视——由第九套广播体操案引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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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秀挺
张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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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同济大学法学院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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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4年第5期902-922,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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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3BFX121)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4ZS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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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第九套广播体操案提出了体育动作是否构成作品的问题,该案的审理思路是从作品要件出发,从而否定了体育动作的作品性。然而,版权法传统理论对此的解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思想-表达二分法"应用于体育领域,面临界线模糊和标准不一等问题。独创性的要求在体育领域也有其特殊性。体育动作本身常不乏独创性,只是从竞技的目的出发,需要进行限制,但体育尤其是群众体育又有表演性的一面。从功利主义的产业政策出发,体育动作的保护成为产业发展的需要,著作权制度是一种可能的选择。由此,可区分体育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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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体育动作
作品
思想与表达
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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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ports Moves
Works
Idea and Expression
Origi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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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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