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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中的数据法律责任及风险防范——基于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的法律分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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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锐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08-122,共15页
抖音国际因违反数据保护规则遭遇境外投资风险已引发广泛关注。从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观察,美国、欧盟、英国在数据保护领域新法新规迭出,同时又存在规则制订主体身份不一、规则义务体系复杂、具体义务标准呈现差异的特征。对数据保护义... 抖音国际因违反数据保护规则遭遇境外投资风险已引发广泛关注。从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观察,美国、欧盟、英国在数据保护领域新法新规迭出,同时又存在规则制订主体身份不一、规则义务体系复杂、具体义务标准呈现差异的特征。对数据保护义务的违反将导致对外投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而我国当下数据立法与执法水平不高、企业数据伦理异化等原因,常诱发数据法律风险,且呈现出法律风险与技术管制风险、贸易政策风险共振现象。为规避数据法律责任与风险,应提升自身经贸法制水平,推动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遵守目的地国家法律、配合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司法、合理捍卫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外投资企业 数据保护义务 数据法律责任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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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性义务责任主体范围演进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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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锐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1年第4期143-157,共15页
传统上适当性义务的责任主体为金融中介,《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将该主体范围拓展为产品发行人与销售者,有利于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使得向多主体追索成为可能;应当避免正常金融产品风险与交易风险的界限相混淆,由于销... 传统上适当性义务的责任主体为金融中介,《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将该主体范围拓展为产品发行人与销售者,有利于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使得向多主体追索成为可能;应当避免正常金融产品风险与交易风险的界限相混淆,由于销售者与发行人承担责任的机理并不相同,发行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金融产品代销模式下其与销售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及代理协议约定,审判实践中销售者与发行人承担共同责任的方式除连带责任外还包括补充责任,须由法院结合个案案情,综合考虑发行人与销售者过错情况、各自过错行为对投资者损失的原因力等作出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当性义务 发行人 销售者 代理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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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司法制度的建构:正当性、路径与功能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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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锐 《经贸法律评论》 2020年第2期84-101,共18页
金融司法制度是人民法院为行使金融案件裁判权而确立的专业化审判组织制度、专业化法官培养制度、司法功能、指导原则、司法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当代金融司法制度的建构具有正当性,体现为作为经济现象与社会现象的金融均... 金融司法制度是人民法院为行使金融案件裁判权而确立的专业化审判组织制度、专业化法官培养制度、司法功能、指导原则、司法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当代金融司法制度的建构具有正当性,体现为作为经济现象与社会现象的金融均需要司法因应。我国金融司法制度发展经历了经济审判时代、大民事审判时代与后金融危机时代三个阶段,最终在顶层政策设计与基层司法经验供给汇流、专业化组织建设"硬件"与司法智慧积累"软件"契合,辅之以人工智能与科技助力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司法制度。金融司法制度的功能在于实现个案正义、维护金融公平,加强金融治理、防范金融风险,以司法智慧与司法经验推动金融立法与规则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司法制度 金融社会学 路径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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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法官教育培训制度比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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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韩法官网络培训考察团 胡田野 郑未媚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7期115-120,共6页
以互联网为特征的信息技术在深刻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本文立足于司法信息化建设的背景,详细考察了韩国法官教育培训的基本定位、法官网络培训、法官培训体系和方法等方面内容,并从中韩比较的视角提出了加强我国法官... 以互联网为特征的信息技术在深刻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本文立足于司法信息化建设的背景,详细考察了韩国法官教育培训的基本定位、法官网络培训、法官培训体系和方法等方面内容,并从中韩比较的视角提出了加强我国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法官网络培训体系、完善法官培训课程的体系化和标准化建设、以案例为载体提升法官教育水平等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信息化 网络培训 培训体系 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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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媒体监督的偏差与审判独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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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田野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119-122,共4页
近年来,新闻媒体不当行使监督权,损害审判独立的现象日渐增多。无论是保护言论自由优先的美国模式、保护司法独立优先的英国模式还是保护当事人权利优先的欧洲大陆模式,都存在一些共同特点,如严格限制对未决案件的报道,防止侵害当事人权... 近年来,新闻媒体不当行使监督权,损害审判独立的现象日渐增多。无论是保护言论自由优先的美国模式、保护司法独立优先的英国模式还是保护当事人权利优先的欧洲大陆模式,都存在一些共同特点,如严格限制对未决案件的报道,防止侵害当事人权利,新闻报道需遵守无罪推定原则等。我国在立法上须明确新闻媒体报道案件的基本规则,以及监督失当的责任。司法机关须主动向新闻媒体公布相关信息,同时要培养法官判决案件不受社会不当舆论影响的勇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媒体 监督 媒体审判 审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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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经济合作政策法律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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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超 赵海峰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21-27,共7页
中国和俄罗斯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发展较快,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两国经济发展放缓、贸易结构不合理、管理机制不完善、投资环境不稳定、贪污腐败、双方法制不健全以及俄罗斯对中国崛起的担忧等因素,制约着两国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北美... 中国和俄罗斯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发展较快,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两国经济发展放缓、贸易结构不合理、管理机制不完善、投资环境不稳定、贪污腐败、双方法制不健全以及俄罗斯对中国崛起的担忧等因素,制约着两国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在经济一体化方面的经验,尤其是其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为中俄经贸合作提供了借鉴。应该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升级双边投资协议、加强自由贸易区的研究、落实世贸组织的法律保障、加强"一带一路"与欧亚联盟的对接、完善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为中俄经贸合作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与俄罗斯 经济合作 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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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音乐平台的法律义务——以对内容违法违规产品的审查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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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锐 《兰州工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106-110,共5页
《圣诞夜》歌词违法违规事件引发国内外关注,文化部亦曾查处大量内容违法违规的音乐产品。内容违法违规产品在非议中一直能够传播流通,凸显了互联网音乐平台对自身担负的审查义务认知不足。传统上,对互联网音乐平台的审查义务讨论多局... 《圣诞夜》歌词违法违规事件引发国内外关注,文化部亦曾查处大量内容违法违规的音乐产品。内容违法违规产品在非议中一直能够传播流通,凸显了互联网音乐平台对自身担负的审查义务认知不足。传统上,对互联网音乐平台的审查义务讨论多局限在互联网音乐平台著作权及其相关权领域;忽略了平台对非侵犯他人著作权、但内容违法违规音乐产品的审查义务。互联网音乐平台作为经营音乐产品的责任主体,本应对违法违规产品负有法定审查义务。其审查义务具有可能性、必然性,但亦应存在对审查义务范围的限制。因此,如何推动网络音乐平台妥善履行审查义务、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层面做出应有的回应,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时代体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音乐平台 内容违法违规产品 审查义务 避风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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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肖像权保护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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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成斌 《长安》 2021年第2期53-56,共4页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网络环境中侵害肖像权案件审理情况》显示,自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至2020年8月31日,该院共受理涉网络人格权纠纷案件6284件。其中,涉侵害肖像权纠纷案件4109件,占比约65.4%,居人格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网络环境中侵害肖像权案件审理情况》显示,自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至2020年8月31日,该院共受理涉网络人格权纠纷案件6284件。其中,涉侵害肖像权纠纷案件4109件,占比约65.4%,居人格权纠纷收案首位。可见,网络已成为肖像权纠纷的重要场域。如何通过个案审理确立裁判规则,指引社会行为、提供价值判断,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网络生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力支持,是司法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权 互联网法院 网络人格权 公众人物 法律边界 网络生态 裁判规则 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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