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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创造物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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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志文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56-165,共10页
人工智能从辅助人类创造的工具逐渐发展到具有自主创造的能力。计算机辅助完成的创新成果体现了人类的创造性,符合专利或版权保护的条件;但人工智能创造物却遭遇了知识产权法只保护人类创造的理念和制度障碍。然而,它并非是不可跨越的... 人工智能从辅助人类创造的工具逐渐发展到具有自主创造的能力。计算机辅助完成的创新成果体现了人类的创造性,符合专利或版权保护的条件;但人工智能创造物却遭遇了知识产权法只保护人类创造的理念和制度障碍。然而,它并非是不可跨越的制度鸿沟。三十余年前,英国立法保护"计算机生成的作品",这表明知识产权法可以兼容人工智能创造物的保护。在理论上,构建以人类读者(受众)为基础,而不是以人类作者、发明人为中心的版权法和专利法理论,即可解决人工智能创造物的法律地位问题,其权利归属问题也同样可以在不与传统规则相冲突的方式下得到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创造物 人类受众 作者 知识产权 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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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被引量: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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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浩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19-27,共9页
调解、仲裁与诉讼 ,是现代各国解决民事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正是比较优势的存在使得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方式。与判决相比 ,调解具有自愿性、和解性、协商性、开放性、灵活性、保... 调解、仲裁与诉讼 ,是现代各国解决民事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正是比较优势的存在使得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方式。与判决相比 ,调解具有自愿性、和解性、协商性、开放性、灵活性、保密性等八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现行调审合一的诉讼体制妨碍了法院调解发挥其比较优势 ,应当改革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较优势 法院调解制度 改革 民事纠纷 调解 法院 调审分离制度 自愿性 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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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理性的罪刑模式:把比例原则植入刑法理论 被引量: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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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0-109,共10页
在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主旨的法治国家的实现中,比例原则以其具体性、规范性和目的性在限制刑事权力上有着重要担当:能够弥补刑法的基本原则无法防止立法泛滥及刑法的谦抑性所不具有的硬约束力之缺陷。也因此,刑法学有必要引入比例原... 在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主旨的法治国家的实现中,比例原则以其具体性、规范性和目的性在限制刑事权力上有着重要担当:能够弥补刑法的基本原则无法防止立法泛滥及刑法的谦抑性所不具有的硬约束力之缺陷。也因此,刑法学有必要引入比例原则分析范式,并以其三项子原则——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禁止过度原则的建构为突破口,追寻一种理性的罪刑规范,并形成如下学术路向:把比例原则作为罪刑关系配置的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应该考虑刑法上的可罚的违法性,在刑法解释中强化合目的之法律解释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例原则 法治国家 刑法的谦抑性 刑事立法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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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限缩适用新路径:以欺诈和高风险为标准 被引量: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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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52-61,共10页
在刑法教义学上,不能将民间借贷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追诉不应立足于金融垄断主义以正式解释方式无限制扩张,而应该立足于民间融资活动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价值,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的民间融资活动,把立足于... 在刑法教义学上,不能将民间借贷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追诉不应立足于金融垄断主义以正式解释方式无限制扩张,而应该立足于民间融资活动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价值,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的民间融资活动,把立足于诚实信用原则、充分披露企业经营信息且利率约定与企业赢利相匹配的融资行为纳入民间借贷范畴,只把以欺诈或超过企业利润率且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之大量吸纳资金的行为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民间借贷 欺诈 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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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学理分析与问题研究 被引量: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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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浩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87-94,共8页
举证责任倒置在民事诉讼中有其特定的学术背景并由此形成特有含义,是指对依法律要件分类说分配举证责任所形成的正置结果的局部修正。倒置举证责任会产生实体与程序双重效果。法官裁量决定倒置举证责任作为补充性方法应予肯定,但应严格... 举证责任倒置在民事诉讼中有其特定的学术背景并由此形成特有含义,是指对依法律要件分类说分配举证责任所形成的正置结果的局部修正。倒置举证责任会产生实体与程序双重效果。法官裁量决定倒置举证责任作为补充性方法应予肯定,但应严格控制。对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双重倒置有利于保护患者利益,但对医疗机构相当严厉。双重倒置宜近存远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责任倒置 民事诉讼 当事人 法官 因果关系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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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论视野下的污染环境罪 被引量: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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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25-37,共13页
污染环境罪所保护的法益是环境本身;"严重污染环境"既是对"放射性、传染性、毒害性"程度的要求,也是对"排放、倾倒、处置"行为本身的限定,因而污染环境罪属于行为犯、准抽象危险犯;"两高"2013... 污染环境罪所保护的法益是环境本身;"严重污染环境"既是对"放射性、传染性、毒害性"程度的要求,也是对"排放、倾倒、处置"行为本身的限定,因而污染环境罪属于行为犯、准抽象危险犯;"两高"2013年6月17日有关实施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即成立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具有合理性;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应采模糊罪过说,只要行为人对"严重污染环境"具有预见可能性即可;根据中立的帮助行为理论,从事排污的一线工人原则上不成立共犯;污染环境而未危及公共安全的,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因而,2009年江苏盐城"2.20"水污染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存在疑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法益 准抽象危险犯 模糊罪过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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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谦抑性是如何被搁浅的?——基于定罪实践的反思性观察 被引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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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聚航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81-192,共12页
定罪牵动着刑法体系并直接触及刑法谦抑性。从定罪实践看,刑法立法对于诸多新罪的增设采取强拉硬拽式的犯罪化做法,刑法司法呈现出自我扩权的张扬态势。实践中种种迹象表明,刑法谦抑性正在悄无声息中被搁浅。上述法治乱象隐喻了当代中... 定罪牵动着刑法体系并直接触及刑法谦抑性。从定罪实践看,刑法立法对于诸多新罪的增设采取强拉硬拽式的犯罪化做法,刑法司法呈现出自我扩权的张扬态势。实践中种种迹象表明,刑法谦抑性正在悄无声息中被搁浅。上述法治乱象隐喻了当代中国刑法实践中的若干基本偏颇:过度追求刑法体系"外在善"造成刑法立法的内心燥热;基于"被历史捆绑"的事实而盲目仿效现代性的心理极为突出;刑法制度供给不均衡诱致公众对刑法预期出现严重偏差。应当建构刑法规范与普通国民之间的交互认同,以避免刑法过度追求秩序管控的偏执。重申刑法谦抑性是法治国家最基本的操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性 定罪模式 交互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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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的认同:概念、意义、机理与路径 被引量: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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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廷泰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40-50,共11页
法治文化认同,是指人们对法治文化的一种"相互承认",是民众对法治文化的"重叠共识",是主体对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念、良好的社会秩序观念、公民作为人的观念、制度正义原则以及关于合作性美德的共识。法治文化认同... 法治文化认同,是指人们对法治文化的一种"相互承认",是民众对法治文化的"重叠共识",是主体对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念、良好的社会秩序观念、公民作为人的观念、制度正义原则以及关于合作性美德的共识。法治文化认同是消解社会政治生活的合法性危机的文化前提,合法性危机就是一种直接的文化认同危机,民众对中国政治法律制度和国家政治权力(包括执政党权力)合法性的广泛认同,核心和关键是法治精神文化的认同。法治文化认同,有其内在的机理。利益的相互承认和共识是法治文化认同的基础和前提,竞争——克制——妥协——规则——契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法治文化认同的基本法则,主体之间的理性商谈或协商是法治文化认同的有效机制,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使之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基础。法治文化的认同应该沿着情感认同→价值认同→行为认同的路径而递进式展开,它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理念到实践逐步发展的过程,它们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统一关系,而统一的基础乃是正在全面深入推进和发展着的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文化 法治共识 法治文化认同机理 法治文化认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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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事审判机构之专门化——以家事法院(庭)为中心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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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爱武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48-157,共10页
为了家事纠纷的妥当解决,很多国家建立了以家事法院(庭)为核心的家事审判专门机构。家事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取决于多个因素:以离婚为核心的家庭事件不断增多,离婚率持续上升;家事事件日益复杂化;既有的审判程序不适合处理家事案件;传统法... 为了家事纠纷的妥当解决,很多国家建立了以家事法院(庭)为核心的家事审判专门机构。家事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取决于多个因素:以离婚为核心的家庭事件不断增多,离婚率持续上升;家事事件日益复杂化;既有的审判程序不适合处理家事案件;传统法院(庭)在处理家事案件中存在局限性。建立专门化的家事审判机构不仅能更好的实现家事纠纷解决中的实质正义和综合效益,而且还能有效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家事纠纷数量居高不下、纠纷复杂程度日益提高、纠纷解决难度不断增大的背景下,我国也应当进行家事审判机构专门化的改革,建立符合我国需求的家事法院(庭)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纠纷 家事诉讼 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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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兜底条款”的限制解释 被引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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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道通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83-98,174,共16页
经济犯罪中"兜底条款"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其解释应当受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明确性约束,并为经济犯罪基本特征所制约,以体现刑法的"二次性评价原则",但司法解释与司法判决却有越来越扩大适用的趋势,限制解释应当... 经济犯罪中"兜底条款"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其解释应当受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明确性约束,并为经济犯罪基本特征所制约,以体现刑法的"二次性评价原则",但司法解释与司法判决却有越来越扩大适用的趋势,限制解释应当是基本的司法立场与学术选择。限制解释的基本立场是,必须有作为前置法的行政法律、法规存在,经济犯罪的"兜底条款"才能进行入罪评价;行政法律针对某一事项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有的事项则没有规定,没有规定的事项,不可解释为刑法中"兜底条款"所涉的内容;"兜底条款"的范围,必须与刑法明示的内容具有行为同质性与结果同质性方可进行解释,仅有结果的同质性不能适用;对于经济犯罪中的"双兜底条款",必须采取最严格的解释立场,以维护基本的刑法安全与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对于立法与司法解释涉及的已经远离"文本"含义射程的"其他"内容,应当自解释施行后才具有效力。对待转型时期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犯罪,理应坚持理性、科学的刑事司法政策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兜底条款 经济犯罪 前置法 行为同质性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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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不必要重复的认定与应对——以七个地方固废法规文本为例 被引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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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善鹏 严海良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56-170,共15页
立法不必要重复是地方立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仅徒增法律运行的成本,而且损害了中央立法的权威,贬抑了地方立法权的应有功能。究其原因,首先,各级立法机关对立法不必要重复缺乏科学的认定,对危害的严重性缺乏客观的认识;其次,地方... 立法不必要重复是地方立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仅徒增法律运行的成本,而且损害了中央立法的权威,贬抑了地方立法权的应有功能。究其原因,首先,各级立法机关对立法不必要重复缺乏科学的认定,对危害的严重性缺乏客观的认识;其次,地方立法普遍存在的整全性思路、对不抵触原则的误解等是立法思维上的误区;最后,立法重复审查机制和立法规划协调机制的缺失是制度上的原因。如何有效应对地方立法的不必要重复,首先,应当将地方立法对上位法立法目的、法律原则等必要重复排除出去,划定地方立法不必要重复存在的范围,明晰地方立法不必要重复的认定标准和表现形态;其次,地方立法机关应当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体系性立法思维,彰显地方立法的应有空间;最后,应当通过修改《立法法》,建立起由地方立法机关内部审查的制度机制和立法规划的协调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 不必要重复 认定 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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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问题探究 被引量:41
12
作者 刘远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26-32,共7页
当前在处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时面临两个司法困境:认定故意与过失的困境;坚守罪刑法定与满足民众法感情的困境。摆脱前一困境,需要厘定原因自由行为之法理,在确证行为人前后罪过心理及其连续性时,要注意考察行为人的人格状况、交通环境... 当前在处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时面临两个司法困境:认定故意与过失的困境;坚守罪刑法定与满足民众法感情的困境。摆脱前一困境,需要厘定原因自由行为之法理,在确证行为人前后罪过心理及其连续性时,要注意考察行为人的人格状况、交通环境的变化情况、相关车辆的对比关系。摆脱后一困境,要实事求是处理好交通行政法与交通刑法的关系,采取对交通肇事罪的立法进行结构性调整的路径,而其他路径并不可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 罪过心理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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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践如何面对“家庭”? 被引量:57
13
作者 方乐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48-60,共13页
转型中国的法律实践在处理有关家庭伦理与亲情的问题上,采用了一些积极而又零散的做法。这种能动而混乱的实践逻辑,既表明转型中国家庭问题的复杂性,也反映出转型中国的法律实践还缺少一个统一的家庭法哲学来指导。实际上,不仅家庭伦理... 转型中国的法律实践在处理有关家庭伦理与亲情的问题上,采用了一些积极而又零散的做法。这种能动而混乱的实践逻辑,既表明转型中国家庭问题的复杂性,也反映出转型中国的法律实践还缺少一个统一的家庭法哲学来指导。实际上,不仅家庭伦理和道德是法律伦理与精神的来源,而且家庭关系与家庭秩序也是社会关系和秩序的根本;更重要的,家庭能力还是国家整体能力的基石。因此,在社会转型、全球化以及大国崛起的整体背景下,当下中国的法律实践,就不仅必须要为中国家庭的战略地位进行重新定位,而且也必须要为家庭功能的重塑与家庭的重建提供各方面的支持;这样,在处理家庭问题上,它就既要审慎,也要开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法 亲情伦理 转型中国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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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被引量:56
14
作者 陈洪兵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34-141,共8页
虽然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性要素,但只需认识到财物外形上的占有转移即可,因而"处分意思不要说"相对合理;三角诈骗与盗窃罪间接正犯的根本区别在于,受骗者是否具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限和地位,此应以阵营说为基础,结... 虽然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性要素,但只需认识到财物外形上的占有转移即可,因而"处分意思不要说"相对合理;三角诈骗与盗窃罪间接正犯的根本区别在于,受骗者是否具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限和地位,此应以阵营说为基础,结合社会的一般观念进行判断;盗窃罪与诈骗罪不仅可能形成想象竞合,还可能存在法条竞合,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承认二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有助于认识错误和共犯问题的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诈骗罪 盗窃罪 处分意思 处分权限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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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述要 被引量:50
15
作者 公丕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3-16,共14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最新理论成果,是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系统表达。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基本原理,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最新理论成果,是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系统表达。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基本原理,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考量、根本遵循、推进方略、动力机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悉心思考和深入研究,深刻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形成了内涵丰富、体系严整的法治思想理论系统,从而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 法治思想 依法治国 思想理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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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进程中的乡村治理与自治 被引量:50
16
作者 公丕祥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23,共14页
中国的乡村生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的有机体,展示出丰富多样的区域社会的独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乡村治理与自治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历史进程,深刻反映了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剧烈变动及其转型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 中国的乡村生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的有机体,展示出丰富多样的区域社会的独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乡村治理与自治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历史进程,深刻反映了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剧烈变动及其转型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适应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建构与国家治理的社会法权要求,范围广泛的农业合作社运动以及随后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确立,表明国家权力大幅度地延伸到乡村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乡村自治缺乏赖以存在的社会政治条件。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为乡村治理与自治的转型变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1982年《宪法》通过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用政社分开的乡政村治体制取代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其后的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及修订后的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和2010年村委会组织法,旨在把乡村自治活动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轨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治理革命获得了新的强大动能。中共十九大提出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战略性任务。2018年的新村委会组织法反映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的法权要求。这充分表明新时代的国家与乡村的关系正在经历深刻重塑的过程,乡村治理与自治发展迎来了历史性机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70年 乡村治理 村民自治 法治 国家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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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基于中国司法国情的初步分析 被引量:44
17
作者 公丕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40-55,共16页
在当代中国,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司法国情状况的必然要求,体现了鲜明的自主品格与中国特色。自主型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体从本国国情条件出发对司法改革方案、进程、目标和路径的自主选择,体现了司法改革的"中国中心主义&qu... 在当代中国,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司法国情状况的必然要求,体现了鲜明的自主品格与中国特色。自主型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体从本国国情条件出发对司法改革方案、进程、目标和路径的自主选择,体现了司法改革的"中国中心主义"。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实际上就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经验,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模式。只有正确认识固有的司法国情条件,才能科学选择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国情 中国模式 中国道路 自主型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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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立行为的可罚性探究——以P2P服务提供商的行为评价为中心 被引量:42
18
作者 陈洪兵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258-263,共6页
网络服务商可以分为网络内容提供服务商、网络连接提供服务商和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商。网络内容提供服务商应对其提供的内容负责。网络连接提供服务商不应承担帮助犯的责任,由此出发,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疑问。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商的行为通常... 网络服务商可以分为网络内容提供服务商、网络连接提供服务商和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商。网络内容提供服务商应对其提供的内容负责。网络连接提供服务商不应承担帮助犯的责任,由此出发,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疑问。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商的行为通常属于中立行为的帮助,没有制造不被法所容许的危险,不宜作为帮助犯处罚;为P2P提供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者的行为通常属于正常的业务行为,不宜认为行为本身的危险达到了值得作为帮助犯加以处罚的程度,宜否定帮助行为的存在,否定帮助犯的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商 P2P服务 中立行为 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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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罚性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功能与定位 被引量:42
19
作者 姜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05-122,共18页
作为对我国近年来发生争议的热点案件的一个理论回应,需罚性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功能与定位被提出。我国目前的犯罪论体系均是以应罚性为中心展开的,缺乏对需罚性的判断,从而带来严重的理论与实践困境。犯罪论体系须认真对待刑法体系内的... 作为对我国近年来发生争议的热点案件的一个理论回应,需罚性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功能与定位被提出。我国目前的犯罪论体系均是以应罚性为中心展开的,缺乏对需罚性的判断,从而带来严重的理论与实践困境。犯罪论体系须认真对待刑法体系内的应罚性与刑法体系外的需罚性。从理论上,需罚性就是从刑事政策或宪法上判断有无刑罚处罚的必要性,是以预防的必要性为理论根据架设起刑事政策或宪法与刑法体系之间的桥梁,具有兼顾体系正义与个案正义的合目的性。同时,将需罚性导入我国犯罪论体系具有立法与司法基础,与我国实定法之间具有融贯性。我国应当建构应罚性与需罚性并重的犯罪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防的必要性 犯罪论体系 比例原则 但书条款 需罚性 应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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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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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远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72-79,共8页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发展过程,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不断加强的过程。这一机制的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并未根本上解决问题,其症结在于行政执法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强弱反差。从我国的国家权力体系看,能够有效钳制行政权的只...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发展过程,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不断加强的过程。这一机制的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并未根本上解决问题,其症结在于行政执法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强弱反差。从我国的国家权力体系看,能够有效钳制行政权的只能是检察机关。因此,要健全衔接机制,必须克服检察权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三方面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衔接机制 行政执法 法律监督 检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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