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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上的个人数据信息自决权 被引量: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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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栩栩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61-76,共16页
体现个人人格的肖像、个性表达和言论、个人数据信息等在一定程度上表现的是人内心层面的心理和情感的过程。在社会现实和社会共同生活中,它们是通过个人的决定权来转化和实现的。个人信息自决权应该作为独立的人格权,还是隐私权在信息... 体现个人人格的肖像、个性表达和言论、个人数据信息等在一定程度上表现的是人内心层面的心理和情感的过程。在社会现实和社会共同生活中,它们是通过个人的决定权来转化和实现的。个人信息自决权应该作为独立的人格权,还是隐私权在信息社会的新外延,美国法和德国法作出了不同的回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数据 比较法 自决权 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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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制的源流、价值与政府责任 被引量:82
2
作者 陈婉玲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75-83,共9页
公私合作制作为政府与私人部门在公共物品服务领域的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契约约束机制"明确公、私各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其本质是政府以市场方式寻找匹配的合作伙伴,将非国有经济成分引入公共服务领域,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公私合作制作为政府与私人部门在公共物品服务领域的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契约约束机制"明确公、私各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其本质是政府以市场方式寻找匹配的合作伙伴,将非国有经济成分引入公共服务领域,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公私合作制使政府从直接的公共资源配置者和公共服务供应者转变为推动者,政府职责的重点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应当强化任务规划和结果考核机制,通过公私合作制立法,剔除法律间的冲突,规范公私合作制契约,保留必要的政府责任和权利,并创设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独立监管制度。目前,我国PPP模式还处于地方政府探索和实践阶段,缺少系统的制度安排和必要的"顶层设计"。建立稳定的、能够有效实施的公私合作制的制度体系,完全契合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改革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私合作制 公共服务 利益考量 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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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产业PPP模式独立监管研究 被引量: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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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婉玲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47-56,共10页
基础设施产业PPP模式运营旨在提升公共福利质量和供给效率。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政策为背景,风起云涌的PPP模式承载着经济转型和国家治理多方面使命。文章以... 基础设施产业PPP模式运营旨在提升公共福利质量和供给效率。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政策为背景,风起云涌的PPP模式承载着经济转型和国家治理多方面使命。文章以PPP模式监管为视角,认为与建立在自然垄断理论之上对国有垄断的传统监管体制相比,新的具有多元价值追求的产业组织的出现使得"由谁监管"、"监管什么"成为基础设施产业PPP模式运行必须反思的问题。政府在基础设施PPP模式中扮演着政策制定、项目实施与模式监管等多种角色,必须合理划清政府职能边界,引入独立的专业化的监管机构,厘清监管内容,实现政府PPP模式政策制定、项目实施与市场监管职能的分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础设施产业 PPP模式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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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阶层与民事纠纷的解决——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分化与法治发展 被引量:55
4
作者 程金华 吴晓刚 《社会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51-179,共29页
本文利用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2005),描述并分析中国人是否卷入民事纠纷并采取行动,以及如何行动的决定因素。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社会阶层属性的影响力。研究表明,中国不同的社会阶层在对民事纠纷如何反应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本文利用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2005),描述并分析中国人是否卷入民事纠纷并采取行动,以及如何行动的决定因素。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社会阶层属性的影响力。研究表明,中国不同的社会阶层在对民事纠纷如何反应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统治精英相对来说更少依赖政府渠道而更多诉诸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中下层社会阶层成员更多地信赖政府渠道,把日常纠纷诉诸政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中产阶级"更多地利用法律解决民事纠纷。此外,教育也是决定人们如何对民事纠纷采取行动的重要因素:受过更多教育的人,更少把问题诉诸政府渠道而更多地把纠纷诉诸法律途径。基于这些经验研究,我们进一步探讨了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分化的法律涵义,并认为对"中产阶级"兴起的法治意义应当抱谨慎的乐观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阶层 社会分化 民事纠纷接近正义 法治 法律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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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用性法条设置的理据与方法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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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风景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45-53,共9页
所谓准用性法条,是指法律实施者在解决个案时,将原本针对a事项且有"比照"、"参照"等外观标识的法条A,适用于与a具有某种程度类似性但又存有差异的b事项的一种特殊的引用性法条形式。这类法条与含有依照、适用、视... 所谓准用性法条,是指法律实施者在解决个案时,将原本针对a事项且有"比照"、"参照"等外观标识的法条A,适用于与a具有某种程度类似性但又存有差异的b事项的一种特殊的引用性法条形式。这类法条与含有依照、适用、视为、类推适用、根据等字样的法条,有着复杂的交叉重叠关系,需要辨析异同。设置准用性法条的思维基础是一种特殊的类比推理,且只限于类似之中"不及"的情形。准用性法条的价值定位是实现公平正义、提高立法效率、填补法律漏洞、符合事物本质。准用性法条的设置应当简明易解,被准用的法条应该具体,选择辨识程度高的关键词,适时进行法律修改,再增设法条标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用性法条 比照 参照 类比推理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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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同立法模式探究——以长三角为例 被引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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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保振 陈金钊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65-171,共7页
区域协同立法源自区域一体化发展需求,有效践行了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针对协同立法过程中的规范欠缺、主体不清、事项模糊和理念冲突等难题,当务之急是在我国立法体制框架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立可操作的协同立法模式。以长三角... 区域协同立法源自区域一体化发展需求,有效践行了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针对协同立法过程中的规范欠缺、主体不清、事项模糊和理念冲突等难题,当务之急是在我国立法体制框架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立可操作的协同立法模式。以长三角为例,结合立法过程中人大与政府、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三对影响因素的相互作用以及当下主要的协同模式探索,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应重点建构一种"协商互补型"模式,并以之作为其他区域协同立法的参考。长三角"协商互补型"协同立法模式包括理念、进路、主体和内容"四要点"和协商与互补"两层面",以苏浙沪皖四省市人大主导制定的统一性法律文件为基础、以各地方单行立法为细化,主要依靠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攻关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和法规清理机制保障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三角一体化 区域协同立法 “协商互补型”模式 立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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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内容与机制 被引量:44
7
作者 任勇 肖宇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46-151,共6页
软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地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紧密相关。在社会转型期,中国软治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遇到了很大挑战,主要表现在软治理的价值、内容及机制等方面。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软治理必须融... 软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地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紧密相关。在社会转型期,中国软治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遇到了很大挑战,主要表现在软治理的价值、内容及机制等方面。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软治理必须融入到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当中,可以分别从价值构建、内容夯实以及机制创新等方面来进行回应,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全面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软治理 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 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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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及改革顶层设计 被引量:44
8
作者 陈金钊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3-16,共14页
法治与改革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两大主题,在法治与改革关系中筹划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对"任何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的历史及现实意义的解读。在全面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深化改革之际,法治与改革在思维倾向上的矛盾依然... 法治与改革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两大主题,在法治与改革关系中筹划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对"任何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的历史及现实意义的解读。在全面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深化改革之际,法治与改革在思维倾向上的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人们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到位,既不能在改革与法治统一中叙说法治,也不能仅在两者的对立中谈论改革。无论社会转型、社会改革,还是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都要准确定位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同时,中国的现实情况又决定了无论是改革还是法治,都难以单独地进行下去。我们需要分清两者的对立,更主要的是找到两者的联结点,共同促进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也只有坚持法治中国的目标并不断改革才能有社会转型的成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改革 法治 修法 立法 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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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得利与法定解除中的价值偿还 以《合同法》第58条和第97条后段为中心 被引量:40
9
作者 赵文杰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171-1196,共26页
《合同法》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内容模糊。可比照功能类同的《合同法》第58条中"折价补偿"的规定对其进行体系解释。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原则上应为合同约定的价额,例外时为客观价值。得利丧失抗... 《合同法》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内容模糊。可比照功能类同的《合同法》第58条中"折价补偿"的规定对其进行体系解释。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原则上应为合同约定的价额,例外时为客观价值。得利丧失抗辩在双务合同中的限制不宜采差额说或因果关系说。比较对待给付返还说与财产上决定说,后者既可彰显返还中意思自治、后果自担的真义,又可逻辑一致地解决实践问题,涤除不必要的例外,在理论贯通性和价值判断妥适性上均较对待给付返还说略高一筹,是更佳的解释框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规则,可作为解释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合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务合同 解除 不当得利 差额说 对待给付返还说 财产上决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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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利益协调机制研究 被引量:36
10
作者 陈婉玲 曹书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00-112,共13页
PPP利益关系的协调既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关注的焦点,也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长期稳定合作的基础。面对PPP模式所蕴含的利益关系多元化与动态化问题,需要从具体的PPP利益形态中抽象出"基本利益关系类型",即公私利益竞合关系、契约与... PPP利益关系的协调既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关注的焦点,也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长期稳定合作的基础。面对PPP模式所蕴含的利益关系多元化与动态化问题,需要从具体的PPP利益形态中抽象出"基本利益关系类型",即公私利益竞合关系、契约与非契约利益互补关系和多层次利益共生关系,正视基本利益关系存在由竞争性合作异化为破裂、互补关系异化为互斥、共生关系异化为疏离的风险并设计出防范的制度措施。文章以"基本利益关系类型"的正反两面为分析框架,指出PPP基本利益关系异化的根源及危害,提出"阻却异化是PPP利益协调机制价值所在"的观点。基于"基本利益关系"的竞合、互补与共生的逻辑思路,建构以制度保障、契约与非契约约束和自我控制为核心的"三位一体"PPP利益协调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PP利益关系 类型化 异化 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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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多元社会治理中的自治与法治 被引量:34
11
作者 马金芳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87-94,共8页
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是政府与民间逐渐走向良性互动的双赢选择。作为多元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支撑,社会组织通过权利诉求彰显主体性精神,并因审批登记的部分放开而实现数量增长和公益性提升。在内在机理上,社会组织的成长植根于权力的结... 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是政府与民间逐渐走向良性互动的双赢选择。作为多元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支撑,社会组织通过权利诉求彰显主体性精神,并因审批登记的部分放开而实现数量增长和公益性提升。在内在机理上,社会组织的成长植根于权力的结构性转移和多元化流动、受益于权力和权利的相互转化、社会民生的内在诉求和国家向社会回归总体趋势的驱动。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壮大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新型权力制约机制,促进了法律主体从个人向组织的发展,推进了从社会组织自治到社会自治的进程,并最终发展了从国家主导到多元治理的治理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治理 社会组织 社会权力 自治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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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中的“建设性模糊”研究 被引量:34
12
作者 韩逸畴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71-179,共9页
在国际关系中,对复杂或新型的议题,在某种情形下形成模糊的文本是达成一项国际条约或协定唯一可行的方法。多边条约的谈判参与方较多,为使各方尽快达成共识,条约文本具有模糊和漏洞是有必要的。"建设性模糊"是促进国际关系中... 在国际关系中,对复杂或新型的议题,在某种情形下形成模糊的文本是达成一项国际条约或协定唯一可行的方法。多边条约的谈判参与方较多,为使各方尽快达成共识,条约文本具有模糊和漏洞是有必要的。"建设性模糊"是促进国际关系中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达成共识的一种具有高度政治智慧的技巧。其可掩盖当事方对条约文本存在的分歧,并为一项规则通过解释和适用而得到灵活的发展留有余地。虽然"建设性模糊"对国际问题的解决具有各种优势,但澄清其内容对相关争端的解决极为重要。在国际争端解决中,法官的司法能动主义往往是人们所诟病的,但"建设性模糊"不可避免地将法官引向一定程度的司法能动主义。在司法能动主义对解决争端具有绝对必要性时,法官需要对司法能动主义的授权范围予以澄清和限制。我国应灵活利用"建设性模糊"来解决国际问题与争端,并注意防备和化解其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性模糊 司法能动主义 条约解释 默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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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令:保安处分刑法化的试金石 被引量:34
13
作者 张勇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64-68,共5页
我国新设立的禁止令制度与国外保护观察等限制自由的保安处分相类似,是刑法意义上的保安处分,禁止令的根据在于适用对象的人身危险性,后者需要通过人格调查进行评估。适用禁止令应遵循法定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当性原则,法定性原则又... 我国新设立的禁止令制度与国外保护观察等限制自由的保安处分相类似,是刑法意义上的保安处分,禁止令的根据在于适用对象的人身危险性,后者需要通过人格调查进行评估。适用禁止令应遵循法定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当性原则,法定性原则又可衍生出处分明确性原则和相对不定期原则。禁止令只是我国保安处分刑法化的开端,建议我国刑法设专章或通过刑法修正案系统规定保安处分体系,形成刑罚与保安处分并存的二元化刑法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止令 保安处分 人身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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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际利益补偿权利生成与基本构造 被引量:33
14
作者 陈婉玲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42-159,共18页
长期以来,对因区域利益外溢造成的利益减损和发展贫困,主要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等纵向调控手段给予直接扶持与救助,忽略互有损益关系的区域间的横向利益补偿问题。区际利益补偿权以特殊功能区的行为外部性为逻辑起点,以制度性剥夺导致区域... 长期以来,对因区域利益外溢造成的利益减损和发展贫困,主要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等纵向调控手段给予直接扶持与救助,忽略互有损益关系的区域间的横向利益补偿问题。区际利益补偿权以特殊功能区的行为外部性为逻辑起点,以制度性剥夺导致区域利益外溢为直接原因,以受损区与受益区明确的损益关系为基本前提,不仅赋予权利主体明确的支配力,在法律上排除了补偿义务的选择性,也为补偿行为指明了方向,能从根本上解决受益区与受损区之间补偿的不确定性问题。从权利生成与价值视角探寻区际利益补偿权的正当性基础,并明晰其关系范畴和基本构造,是利益受损区从法权上获得发展权保障,实现区域利益合理归属所亟需的理论准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利益 利益外溢 损益关系 补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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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谁的治理,何种法治化?——基于深圳南山社区治理创新的考察 被引量:30
15
作者 张文龙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3-22,共20页
近年来,"一核多元"治理模式被视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成果,但实质上这种新治理模式只是传统全能型治理的延伸和升级,以此为基础的社区治理法治化,只会产生一种"翻新"的威权主义治理。在社会系统论视角下,社区... 近年来,"一核多元"治理模式被视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成果,但实质上这种新治理模式只是传统全能型治理的延伸和升级,以此为基础的社区治理法治化,只会产生一种"翻新"的威权主义治理。在社会系统论视角下,社区多元民主治理的动力来自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这种分化的不足或者负外部性都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公共性问题。社区社会公共性的发育,不仅需要多元民主治理结构的形成,而且还需要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多元民主治理结构的形成和社区治理法治化的推进都需要社区社会公共性来支撑。社区治理法治化既是多元民主治理结构形成的重要机制,也是社区社会公共性发育的重要支柱。简言之,多元治理结构、社会公共性和治理法治化共同构成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驾马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社区 一核多元 治理法治化 社会公共性 多元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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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论宪法学新思维的七个命题 被引量:29
16
作者 陆宇峰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82-103,共22页
系统论宪法学复兴了宪法社会学传统,从社会整体视角出发破解了现代宪法的"源代码",可能给当代的宪法学研究带来新思维。这种新思维致力于构造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其内在逻辑是:现代宪法独特的社会功能决定了它在时间、空间、... 系统论宪法学复兴了宪法社会学传统,从社会整体视角出发破解了现代宪法的"源代码",可能给当代的宪法学研究带来新思维。这种新思维致力于构造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其内在逻辑是:现代宪法独特的社会功能决定了它在时间、空间、事物三个维度的内涵和特征,使之得以处理现代社会固有的宪法问题;全面理解现代社会面对的宪法问题,才能准确把握现代宪治的实践历史和当下发展,合理预测现代宪治的未来走向;与此进程相应的宪治模式转换,反过来又取决于在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之中有效执行现代宪法功能的客观需要。这一新思维可以初步概括为七个命题:现代宪法的社会功能是"维系功能分化";现代宪法的"现代性"体现为"效力自赋";现代宪法位于法律系统与政治等功能系统的"结构耦合"处;现代宪法的内容有其"社会规定性";抵御体制性社会力量的权利才是"基本"权利,它涉及多重主体,具有双向效力;除了权力滥用的"政治宪法问题",现代社会还面对社会媒介失控的"社会宪法问题";为了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宪法问题,现代宪治持续发生模式转换,正在迈向多元主义的未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系统论宪法学 宪法功能 部门宪法 多元主义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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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科学证据采信规则的嬗变及启示 被引量:28
17
作者 陈邦达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4-28,共15页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法庭科学的勃兴,也推动了科学证据采信制度的研究。科学证据采信的难题长期挑战着传统的证明方式。考察美国科学证据采信制度发现:诸如弗赖伊案、多伯特案等判例展现了美国联邦法院对科学证据采信的认识转变。其制...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法庭科学的勃兴,也推动了科学证据采信制度的研究。科学证据采信的难题长期挑战着传统的证明方式。考察美国科学证据采信制度发现:诸如弗赖伊案、多伯特案等判例展现了美国联邦法院对科学证据采信的认识转变。其制度嬗变背后启示人们:重视对科学证据"科学"的实质性把关、通过判例不断调整可采性标准、以证据规则弥合法官采信科学证据的知识鸿沟、强化对抗为法官采信科学证据提供依据。考察我国科学证据采信的现状发现,可采性标准尚不完备,法官对科学证据的采信存有难点而说理少,忽视"科学"的实质性审查,科学证据审查对抗性不足等问题。科学证据采信的完善必须从强化审查鉴定主体、检样提取程序、鉴定原理等环节多管齐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科学证据 采信规则 美国科学证据 司法鉴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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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独立监察程序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28
18
作者 程衍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26-135,160,共11页
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特色独立监察程序正在得到全面系统的推进。证据是程序的灵魂,有效获取和审查证据是程序存在的根本价值。监察证据内部流转于监察程序,外部衔接于刑事诉讼程序,因此取证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应有内、外... 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特色独立监察程序正在得到全面系统的推进。证据是程序的灵魂,有效获取和审查证据是程序存在的根本价值。监察证据内部流转于监察程序,外部衔接于刑事诉讼程序,因此取证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应有内、外部之分。就内部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就非法证据排除之规定相对笼统,需进一步细化。重点聚焦于证据审核的法律性保障,启动程序之设计应贯彻主体多元化与标准客观化,审理程序应实现线性结构下信息有效沟通,程序结果方面建立差异化的排除模式。就外部而言,法庭应严守刑事法治理念,实现证据审查的实质化,改变管辖以保障法官中立地位,建立监察人员出庭制度及录音录像移送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特色独立监察程序 非法证据排除 权力监督 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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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及其制度建设 被引量:28
19
作者 杨知文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6-30,共15页
公共风险的常发及其特征表明当下中国已具备风险社会的特质,需要推进法治化治理。人类法治演进的逻辑形态表明,现代法治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具备更为丰富的德性要素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方式。风险社会促进了现代法治运营形态的进一步转换,不... 公共风险的常发及其特征表明当下中国已具备风险社会的特质,需要推进法治化治理。人类法治演进的逻辑形态表明,现代法治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具备更为丰富的德性要素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方式。风险社会促进了现代法治运营形态的进一步转换,不仅使法律的自身品质与价值理念接受着相应的"锻造",也使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一改故辙,社会治理更加倚仗法制运行的德性。作为风险社会治理的法治揭示了现代风险治理对德性法制的更多诉求,风险社会治理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升或重塑法制的德性。中国的风险社会治理应当重视相关的德性法制建设,要以现代法治的运营规律和社会演进的现实要求为坐标,推动法治理念与法律制度在总体和具体层面上的更新或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法治化治理 现代法治 德性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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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解释方法的司法运用及其限度 被引量:28
20
作者 杨知文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48-57,共10页
社会学解释方法着重于对社会效果的预测和社会目的的衡量,可谓法律"进化的棱镜"。由于法院所履行的司法权能存在差异,因此社会学解释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表现为值得区分的两个方法层面,即作为普通法律的解释方法的社会学解释... 社会学解释方法着重于对社会效果的预测和社会目的的衡量,可谓法律"进化的棱镜"。由于法院所履行的司法权能存在差异,因此社会学解释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表现为值得区分的两个方法层面,即作为普通法律的解释方法的社会学解释与作为宪法解释方法的社会学解释。在内容与性质上,社会学解释方法司法运用的实体理由可厘定为法规范在社会中的新含义、解释结论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实现新的社会福利三种形态。就转型中国的司法治理而言,社会学解释方法的运用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意义,但其操作必须处于必要的界限之内,且应将法律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作为可追求的最大社会福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学解释方法 司法运用 司法治理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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