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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董事会的凸升:新公司法对双治理中心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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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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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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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董事会》
2024年第1期35-4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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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组织体系逐渐展现出其基本格局:股东会作为治理的基础组织,承担消极治理中心,而董事会或党委会以动态方式,通过灵活治理,成为公司治理的动态中心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修改是围绕董事会展开的。一个整体的判断是:新公司法多方面增强董事会治理权能,建构起股东会和董事会并行的治理格局,立法者期冀董事会能承担更多的治理责任。本文在新公司法建构的公司治理架构范围内,以董事会权责变动为基点,通过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治理地位和职权的比较分析,察思我国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建之路,其中前者表现为双治理中心,即所有者静态控制(股东会中心主义)和经营者动态控制(董事会中心主义)并行,而后者表现为强化董事会的地位,灵活化董事会的权力,加强董事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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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公司法
董事会中心主义
治理架构
治理责任
动态方式
静态控制
股东会
董事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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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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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董事会的凸升:新公司法对双治理中心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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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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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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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企业家信息》
2024年第9期39-4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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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修改是围绕董事会展开的。一个整体的判断是:新公司法多方面增强董事会治理权能,建构起股东会和董事会并行的治理格局,立法者期冀董事会能承担更多的治理责任。本文在新公司法建构的公司治理架构范围内,以董事会权责变动为基点,通过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治理地位和职权的比较分析,察思我国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建之路,其中前者表现为双治理中心,即所有者静态控制(股东会中心主义)和经营者动态控制(董事会中心主义)并行,而后者表现为强化董事会的地位,灵活化董事会的权力,加强董事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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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公司法
董事会中心主义
治理架构
治理责任
静态控制
董事会治理
股东会
灵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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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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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外部董事如何有效制衡“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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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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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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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董事会》
2023年第4期48-5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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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保障外部董事的制衡监督功能,董事会表决应采用票决,而不是举手表决。因为票决能充分表达董事的真实意愿,而举手表决方式则容易“掩盖”董事的反对意见。外部董事利用否决或弃权方式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是非常重要的监督制衡方式,必须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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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外部董事
监督制衡
董事会
弃权
一把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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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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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多元董事与信息控制——国企董事会的内在裂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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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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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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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董事会》
2022年第9期81-8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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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国企选择了全能型董事会时,就必须保证两类董事获得的信息是平等的,无论其数量,还是质量,否则,外部董事参与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依然会持续在外部董事及“外大于内”等形式建构完成后,如何在“董事多元”与“职责区分”基础上形成董事合力,实现董事会的实质治理?在现阶段,这是一个亟需认真反思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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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外部董事
董事会治理
全能型
形式建构
外大于内
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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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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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过半数”是外部董事制度成功与否之关键
被引量: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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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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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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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董事会》
2022年第5期60-6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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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并不是“过半数”机制的全部。人数与投票权优势仅是这一机制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要使得“过半数”机制既能解决董事会内部控制难题,又能保证董事会完全实现其功能,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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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外部董事
内部董事
董事会
投票权
必要条件
健全和完善
充分条件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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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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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认真对待“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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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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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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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董事会》
2022年第6期80-8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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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外部董事召集人是外部董事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所以,必须系统认识并精心完善这一衍生机制,使之成为董事会治理的“阿基米德支点”迈上公司制轨道后的国企治理命题就转换为公司治理命题。董事会成为公司治理之核心,是现代公司治理之普遍共识。依此,董事会治理就成为公司治理之核心。董事会治理之关键是解决内部董事对董事会的控制难题。外部董事制度因此被创造,并寄予厚望。外部董事召集人是外部董事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所以,必须系统认识并精心完善这一衍生机制,使之成为董事会治理的“阿基米德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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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董事会治理
外部董事
现代公司治理
内部董事
公司制
国企治理
衍生机制
阿基米德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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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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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完善外董制度的重中之重--请善待兼职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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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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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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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董事会》
2022年第11期70-7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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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兼职外部董事是外部董事的核心,只有兼职外部董事才能实现外部董事的整体效能,才能使得董事会成为国企的“治理核心”外部董事及其过半数是国企法人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获得的一项重要成果。进人外部董事制度内部,区分兼职外部董事与专职外部董事之异同,厘清专职外部董事之职责,可清晰地揭示出兼职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治理中的重要价值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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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董事会治理
外部董事
法人治理
国企
整体效能
治理核心
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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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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