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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被引量: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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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灿发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34-53,共20页
生态文明既可以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也可以是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不仅需要相应的理念和价值追求的更新,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既可以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也可以是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不仅需要相应的理念和价值追求的更新,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但其体系的构成、原则的组成、制度的建设尚存在不系统、不完整、不适应、不科学的问题和缺陷。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从法律框架体系上,应当制定以《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法》或《环境保护基本法》为龙头,以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和能源节约法为分支的完整体系,在所有立法中贯彻生态优先、不得恶化、生态民主、共同责任的基本原则,并分别从预防、管控、救济三个维度建立起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生态优先 生态基本法 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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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构造: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研究 被引量: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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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晓青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67-77,共11页
利益平衡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原则。知识产权法具有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目的,利益平衡成为知识产权法价值构造的内核。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一个利益平衡机制。通过剖析知识产权法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配置和利益分... 利益平衡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原则。知识产权法具有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目的,利益平衡成为知识产权法价值构造的内核。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一个利益平衡机制。通过剖析知识产权法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制度设计,可以建构一个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框架和体系。利益平衡也可以作为认知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模式与方法论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 利益平衡 私权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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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研究 被引量:147
3
作者 李建伟 《人民司法》 2015年第9期50-56,共7页
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具有彰显政府的投资政策取向与提供严谨的责任规范体系的双重维度。2013年公司法修正引入的资本认缴制,反映了更加自由化、激励股东创业的资本制度政策,但保护债权人的相应责任规范有所缺失,由此带来的一个司法适用... 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具有彰显政府的投资政策取向与提供严谨的责任规范体系的双重维度。2013年公司法修正引入的资本认缴制,反映了更加自由化、激励股东创业的资本制度政策,但保护债权人的相应责任规范有所缺失,由此带来的一个司法适用难题是:在非破产的场合下,能否裁判加速到期未届期的股东出资责任?对此,存在很大的理论争议,本文论证了加速到期的法理正当性,并指出在现行公司法律体系下,建构债权人追究未届期股东出资责任的法律规范依据有四种路径,包括公司法的立法完善、法律解释、扩张性司法解释与合同法路径选择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本认缴制 补充赔偿责任 责任加速到期 债权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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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制度的力量组合 被引量: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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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波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31-37,共7页
本文以在社会建设领域深受认可的辅助原则作为理论基点,分析了公益诉讼制度力量组合中的位序安排。本文认为,基于新民事诉讼法将公共利益定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公共利益的维护应形成一个社会驱动、政府保障的动力机制。目前,应处在... 本文以在社会建设领域深受认可的辅助原则作为理论基点,分析了公益诉讼制度力量组合中的位序安排。本文认为,基于新民事诉讼法将公共利益定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公共利益的维护应形成一个社会驱动、政府保障的动力机制。目前,应处在第一位序的公益诉讼启动者公民与社会组织,事实上是整体"缺位"的;从理论上分析,行政机关应为第二位序的公益诉讼启动者。单行法在规定行政机关公益诉讼时,需要特别关注行政机关基本职责、在政府权力架构中的地位与民事诉讼机理之间的协调;检察机关是启动公益诉讼的第三位序主体。其合理性依据在于国家机关之间职权运作的次序性。检察机关能否真正成为公益诉讼的第三位序启动主体,需要进一步论证检察机关的功能与职责,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与既有民事诉讼制度的协调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辅助原则 位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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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推定 被引量:108
5
作者 杨素娟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32-139,共8页
环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与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在环境侵权诉讼中 ,应适用推定原则对因果关系进行司法认定。这种司法认定 ,虽然需要借助科技手段进行必要的逻辑证明 ,但更加注重的应该是以法的正义、... 环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与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在环境侵权诉讼中 ,应适用推定原则对因果关系进行司法认定。这种司法认定 ,虽然需要借助科技手段进行必要的逻辑证明 ,但更加注重的应该是以法的正义、公平理念为指导的法的价值评判 ,并且 ,其因果关系推定的方法也应该是多元化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诉讼 因果关系 民事诉讼法 环境污染 日本 公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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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原则在信息采集中的适用与规则构建 被引量:118
6
作者 郑佳宁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98-208,共11页
用户的知情同意作为企业采集用户行为信息应遵守的一项原则,是用户行为信息采集的合法性基础。在信息采集中的选择与参与机制中,我国宜采择入为主的知情同意规则设计。在其必备前提--告知环节,针对信息采集行为的主体、行为信息的类别... 用户的知情同意作为企业采集用户行为信息应遵守的一项原则,是用户行为信息采集的合法性基础。在信息采集中的选择与参与机制中,我国宜采择入为主的知情同意规则设计。在其必备前提--告知环节,针对信息采集行为的主体、行为信息的类别和使用目的、采集后的处理行为和用户行为信息流向的第三方等方面,均应履行告知义务。对用以进行行为化定位等特殊用途,还应进行专门披露。在用户同意规范制度的设计上,用户同意类型需要进一步区分;同意的有效形式应该更加审慎;同时,对用户同意外的其他采集合法性基础应进行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信息 信息采集 合法性基础 知情同意 择入机制 择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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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被引量:116
7
作者 易军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21-142,207,共22页
"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精准含义是只要行为人不实施侵犯他人合法的私人领域这一为法所禁止的不正义行为,他就享有充分的自由。"法不禁止皆自由"力图宣示,扣除禁令后剩余的所有空间均为自由的领地,由此凸显了自由为&qu... "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精准含义是只要行为人不实施侵犯他人合法的私人领域这一为法所禁止的不正义行为,他就享有充分的自由。"法不禁止皆自由"力图宣示,扣除禁令后剩余的所有空间均为自由的领地,由此凸显了自由为"扣减权"的无所不包的特性,从而营造了最大的自治空间。从微观层面看,它主要适用于仅涉及行为人的涉己行为、无涉第三人的合意行为等场合。在立法中禁令不足、行为虽不违反禁令但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以及法定主义模式的作用领域,该命题的适用受到限制。从宏观层面看,它具有空泛性,仅依凭其自身,并不足以有效捍卫私人的意思自治。只有使禁令保持一般性、目的独立性、程序性或形式性、底线性等品质,这一命题才能真切地构建起最大的自治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大自治空间 禁令 自由 否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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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中国税收制度何以回应 被引量:112
8
作者 李蕊 李水军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91-98,共8页
当下跃升式的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渐进式的税收规则改革存在着巨大的冲突和矛盾,对税收征管理论及其实践亦带来了诸多挑战,亟待完备既有的税收制度给予有效回应。为应对数字经济,各国围绕产业政策、税收主权和利益分配等的新一... 当下跃升式的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渐进式的税收规则改革存在着巨大的冲突和矛盾,对税收征管理论及其实践亦带来了诸多挑战,亟待完备既有的税收制度给予有效回应。为应对数字经济,各国围绕产业政策、税收主权和利益分配等的新一轮博弈角力无可避免。着眼于国内税收制度,当务之急乃是遵循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原则,基于新受益理论和价值创造理论,尽快改革常设机构的认定等经济数字化税收规则,同时完备税收制度,以期有效平衡和分配征税权及税收利益,促进更加积极、包容和可持续的数字经济社会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税收征管 用户贡献 数字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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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区分 被引量:111
9
作者 于飞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46-162,208-209,共17页
我国民法理论尚未对"为什么民法同时需要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两个原则"作出根本的回答,实践中在这两个原则的裁判适用上还存在严重的模糊和混淆。公序良俗原则针对法律行为的内容进行"内容审查",诚实信用原则针对权... 我国民法理论尚未对"为什么民法同时需要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两个原则"作出根本的回答,实践中在这两个原则的裁判适用上还存在严重的模糊和混淆。公序良俗原则针对法律行为的内容进行"内容审查",诚实信用原则针对权利的具体行使行为进行"行使审查",两原则在适用范围、保护对象、标准设立、法律效果上有重大差异。在格式条款这一特殊领域,出现了以诚信原则进行"内容审查"的现象,这是追求结果的高度均衡这一目的所决定的,而且进一步展现了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两个标准的差异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序良俗 诚实信用 内容审查 行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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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的规则之治 被引量:109
10
作者 张钦昱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4-19,共16页
元宇宙中的道德、经济、安全等社会失范问题需要纠偏,元宇宙的社会控制箭在弦上。元宇宙的规则架构应当体现多元共治理念,包括内在控制规则与外在控制规则。内在控制规则在元宇宙中占据支配地位,当出现失灵状况时,需要外在控制规则的特... 元宇宙中的道德、经济、安全等社会失范问题需要纠偏,元宇宙的社会控制箭在弦上。元宇宙的规则架构应当体现多元共治理念,包括内在控制规则与外在控制规则。内在控制规则在元宇宙中占据支配地位,当出现失灵状况时,需要外在控制规则的特殊干预。消解元宇宙带来的伦理之困、维护良善有序的元宇宙空间秩序,有赖于元宇宙的伦理规则与自治规则。需要从元宇宙内部视阈、元宇宙与现实世界的比对交互以及元宇宙间的互联互通三个层次构建外在控制规则。元宇宙使得重塑社会平等规则成为可能。元宇宙与现实世界的联结规则,能够促进元宇宙与现实世界的协同发展。打破元宇宙间的壁垒,可在不同元宇宙之间建立互联互通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宇宙 治理规则 多元共治 公序良俗 内在控制 外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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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三层结构说 被引量:106
11
作者 王涌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48-61,共14页
宪法上规定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不是专属于公法的所有权概念。它包含三层结构:第一层结构是私法权能。在这一层面上,它与物权法上的所有权无异。第二层结构是公法权能。其主要包括国家对于自然资源的立法权、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第三... 宪法上规定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不是专属于公法的所有权概念。它包含三层结构:第一层结构是私法权能。在这一层面上,它与物权法上的所有权无异。第二层结构是公法权能。其主要包括国家对于自然资源的立法权、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第三层结构是宪法义务。国家应当为全体人民的利益行使其私法权能和公法权能。公共信托理论是描述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人的宪法义务的法律理论,应当引入中国,或者对中国宪法第9条作公共信托理论式的解释,确立国家与人民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结构中的地位。在中国的现实中,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最为薄弱的层面是其宪法义务。"自然资源人民基金"的模式和尝试对中国有借鉴意义。宪法规定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具有"不完全规范"的特质,直接转化为物权法上的物权存在困难。在目前宪法控制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民法解释学可以发挥控制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肆意扩张和扭曲的准宪法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宪法 私法 公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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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公平原则新诠 被引量: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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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54-73,177-178,共20页
我国有部分民法学者否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但基于"正义在近代以降的人类德性体系中居立核心地位"、"市民社会提供了私法正义发生的环境与舞台"、"私法正义具有无法为公法正义所取代的独特性"、"... 我国有部分民法学者否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但基于"正义在近代以降的人类德性体系中居立核心地位"、"市民社会提供了私法正义发生的环境与舞台"、"私法正义具有无法为公法正义所取代的独特性"、"民法中的公平并非重复宣示法的一般价值"、"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承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等考虑,公平足以充任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意指在民事生活领域,应使"各人得其应得"的观念求取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平原则表现为交换正义、归属正义、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等具体类型,而它们又各自透过一些具体的民法制度加以实践。民法上的公平一般具有程序性、形式性的品性,诉诸客观等值标准的显失公平、情势变更、违约金增减、瑕疵担保责任等,以及旨在实践分配正义的民事权利能力、无过错责任、公平损失分担、抛掷物致害责任等制度具有实质性或结果性,在民法中居于例外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公平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交换正义 矫正正义 形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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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视域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究 被引量:104
13
作者 席志国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45-50,共6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也不应改变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即改革不得减损既有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应当在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再行创设一项新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也不应改变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即改革不得减损既有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应当在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再行创设一项新的用益物权,该项用益物权可以借鉴比较法上的"地上权",并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重新构建,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权的三层次权利结构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物权 使用权 地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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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 被引量:104
14
作者 赵旭东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8-25,共8页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及其效力不仅决定了自身的行使方式和效力,也深刻地影响到权利人利益受保护的程度。在"期待权说""请求权说""形成权说"等代表性学说中,形成权的定性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高度吻合,是...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及其效力不仅决定了自身的行使方式和效力,也深刻地影响到权利人利益受保护的程度。在"期待权说""请求权说""形成权说"等代表性学说中,形成权的定性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高度吻合,是更值得采纳的主张。对于因优先购买权行使而形成的"一股多卖"行为的效力,"无效说"、"附法定生效条件说"、"效力待定说"和"可撤销说"都存在理论和实务上的缺陷和不足,而"有效说"只否定向第三人实际转让股权的效果而不否定股权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既实现了股东优先购买权,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第三人利益,是更为可取的选择。面对因优先购买权产生的利益冲突,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与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之间,法律的天平应向后者倾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权转让 股东优先购买权 形成权 一股多卖 善意第三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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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财产化及其法律规制的理论阐释与构建 被引量:97
15
作者 冯晓青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81-97,共17页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具有重要的财产性利益。数据具有财产属性,应受到法律保护。符合知识产权法保护条件的数据可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不具备知识产权客体条件的数据,在存在值得法律保护的财产性利益或...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具有重要的财产性利益。数据具有财产属性,应受到法律保护。符合知识产权法保护条件的数据可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不具备知识产权客体条件的数据,在存在值得法律保护的财产性利益或竞争性利益时,可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的专门立法也是数据法体系构建的重要走向。关于数据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保护模式的认识差异,不应影响其财产化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财产化 法律规制 知识产权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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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劳务派遣及其管制 被引量:81
16
作者 郑尚元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8-13,共6页
《劳动合同法》自制定、通过到实施,一直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人们所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并没有随着该法的施行而结束,反倒对实施前该法引起的劳动关系变动、实施后该法的社会效果进行了更多的思考。本期刊发的几篇对热点、难点进行... 《劳动合同法》自制定、通过到实施,一直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人们所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并没有随着该法的施行而结束,反倒对实施前该法引起的劳动关系变动、实施后该法的社会效果进行了更多的思考。本期刊发的几篇对热点、难点进行解读,对实施效果进行前瞻的文章,意在为读者准确理解和适用该法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 管制 劳动合同关系 行政事业单位 用人单位 特别规定 规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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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的反垄断法保护:从附属保护到独立保护 被引量:96
17
作者 焦海涛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08-124,共17页
个人信息保护与垄断行为规制看似两个独立的问题,却在数字时代发生了关联。个人信息保护能否作为独立问题纳入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目前的观点还未统一。传统反垄断法以价格理论为基础,个人信息似难与之直接对接,但在数字时代,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与垄断行为规制看似两个独立的问题,却在数字时代发生了关联。个人信息保护能否作为独立问题纳入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目前的观点还未统一。传统反垄断法以价格理论为基础,个人信息似难与之直接对接,但在数字时代,个人信息已具有重要的反垄断法属性。个人信息不仅是价格的影响因素,很多时候就是在线服务的对价;在很多领域,个人信息不再附属于价格,而是与价格同等重要。个人信息已然成为一项独立的消费者福利内容,反垄断法应当实现从"关注价格"向"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转型:企业间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谋与支配地位企业的个人信息剥削应被视为新型垄断行为;数据驱动型集中的竞争损害分析应更多关注个人信息的损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反垄断法制度转型 个人信息保护合谋 个人信息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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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智力成果在著作权法的正确定性——与王迁教授商榷 被引量:93
18
作者 李伟民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49-160,共12页
发展人工智能是国家战略的一部分,人工智能成为优先发展的产业之一。人工智能产生的画、动漫、诗集已经普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人工智能"智力成果"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同时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机器人从原来接受人的指令从... 发展人工智能是国家战略的一部分,人工智能成为优先发展的产业之一。人工智能产生的画、动漫、诗集已经普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人工智能"智力成果"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同时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机器人从原来接受人的指令从事相关行为,发展到具有超强的学习能力和自我超越能力,再一次引发法律和伦理的思考。人工智能"智力成果"已经发展到与人创作的作品无异,但是我国学者尚未达成"人工智能可版权性"的共识。"人工智能智力成果非作品"的观点与社会现实不符、与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精神相悖、与法的价值矛盾。作品是一个客观存在,不能因为产生作品的主体具有特殊性,而否决作品本质。互联网环境,人工智能作品成为常态,需尽快完善相应法律制度,以"孤儿作品"制度、"视为作者"原则安排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是不错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独创性 作品的作者 人工智能生成物 人工智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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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总则》中个人隐私与信息的“二元制”保护及请求权基础 被引量:92
19
作者 李永军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2017年第3期10-21,共12页
我国《民法总则》(第110条及第111条)明显地是将隐私与信息分别加以保护的,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是:在这种二元保护模式中,隐私与信息能否明确地加以区分?从国外的立法例看,多采取信息与隐私的"一元制"保护模式,即不区分信息... 我国《民法总则》(第110条及第111条)明显地是将隐私与信息分别加以保护的,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是:在这种二元保护模式中,隐私与信息能否明确地加以区分?从国外的立法例看,多采取信息与隐私的"一元制"保护模式,即不区分信息与隐私,原因就是信息与隐私难以区分。文章赞成我国民法总则的"二元制"保护模式,并且认为,隐私与信息是可以区分的,应用"三分法"来区分隐私与信息,即分为纯粹的个人隐私、隐私性信息、纯粹的个人信息。从对隐私和信息保护的请求权基础上看,受到损害的主体之请求权基础在于《民法总则》的第八章"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及《网络安全法》等特别法。《民法总则》第109-111条虽然规定了对隐私权和信息权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 隐私权 个人信息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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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从业者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92
20
作者 娄宇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90-208,共19页
为平台经济从业者构建社会保险制度,可以为其提供合理的基本生存保障,促进平台经济和谐健康发展。引入“类雇员”概念可以为网约工提供类似于劳动者的保障,但是需要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通过分项处理劳动福利制度克服劳动关系认定... 为平台经济从业者构建社会保险制度,可以为其提供合理的基本生存保障,促进平台经济和谐健康发展。引入“类雇员”概念可以为网约工提供类似于劳动者的保障,但是需要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通过分项处理劳动福利制度克服劳动关系认定规则较低的可预见性。网约工对平台企业的经济从属性以及基本权利的辐射效力,可以作为这个群体强制参保社会保险以及“拆包”参保各险种的理论依据。工作时长取自我国现行立法,体现了经济从属性的程度,可以作为网约工强制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的标准。社会保险各险种对应的基本权利类型有别。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了作为核心权利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网约工应当强制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通过该制度的无过错支付设计和商业意外事故险部分地补偿工作伤害导致的损失。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应当作为强制网约工参保的险种,但是应当通过重复保险的基本原理解决网约工以不同身份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之后的待遇给付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经济从业者 劳动关系 就业关系 社会保险 重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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