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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与中国刑法应对 被引量: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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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刚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09-126,共18页
传统犯罪网络变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诱因是网络空间的技术性代际差异;传统犯罪的网络变异表现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变异、社会危害性的变异和犯罪形态的变异三个方面。扩张化的司法解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选择,但其局限性也是明显... 传统犯罪网络变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诱因是网络空间的技术性代际差异;传统犯罪的网络变异表现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变异、社会危害性的变异和犯罪形态的变异三个方面。扩张化的司法解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选择,但其局限性也是明显的;面对网络空间中传统犯罪的变异态势,将部分预备行为提升、独立化为实行行为,将部分共犯行为加以正犯化,将会是未来刑事立法无法回避的两个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传统犯罪 社会危害性 刑事立法 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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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庭审实质化 被引量: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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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海燕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03-122,204-205,共20页
刑事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其内核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审判阶段通过庭审方式解决。在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逮捕"绑架"审判,审理方式以审查案卷笔录为主,庭前会议实体化,以及法庭... 刑事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其内核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审判阶段通过庭审方式解决。在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逮捕"绑架"审判,审理方式以审查案卷笔录为主,庭前会议实体化,以及法庭审理仅以定罪为中心,均在一定程度上虚置刑事审判程序,使其流于形式。在构建庭审中心裁判机制以及落实"权责一致"办案责任制的背景下,有必要消除庭审虚化的成因,建构审判中心主义的诉讼结构,实现直接言词原则的庭审方式,合理定位庭前会议功能,调整定罪与量刑并重的庭审内容,在诉讼制度层面实现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逮捕中心主义 审判中心主义 言词审理 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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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的刑法教义学根基 被引量: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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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07-123,共17页
合规不起诉改革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从制度功能、刑事政策、立法论等维度展开的前期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面对重罪不诉引发罪刑法定原则的危机、整改出罪导致并合主义刑罚的失衡、追诉责任人对单位犯罪... 合规不起诉改革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从制度功能、刑事政策、立法论等维度展开的前期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面对重罪不诉引发罪刑法定原则的危机、整改出罪导致并合主义刑罚的失衡、追诉责任人对单位犯罪结构的破坏等法教义学困境,应当回归改革的刑法教义学研究。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犯罪论根基在于单位犯罪的分离构造。实质犯罪论要求只处罚值得处罚的行为人,以单位合规责任入罪、合规整改出罪和责任人行为责任入罪、罪行轻微出罪为基础,单位犯罪聚合形态下重罪案件责任人的分离追诉成为可能。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制裁论根基在于合规整改具有超越刑罚的制裁效果。发端于实质出罪论的实质制裁论要求刑罚的发动保持谦抑,鼓励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方式代替刑罚处罚。企业不仅为合规计划建设投入大量经济成本,还在治理结构、商业模式、组织人事等方面完成“断尾求生”式的自我改造,合规整改这种非刑罚制裁方式较之罚金刑更具严厉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合规整改 单位犯罪 分离构造 实质制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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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 被引量: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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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中 邵俊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23-36,共14页
目前正在进行的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旨在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此项改革立足于中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既传承了中国古代监察治吏的传统,又借鉴了域外有益经验。改革内容具有四大特点:监察... 目前正在进行的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旨在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此项改革立足于中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既传承了中国古代监察治吏的传统,又借鉴了域外有益经验。改革内容具有四大特点:监察权成为与行政权和司法权并列的国家权力;监察全覆盖;监察职权扩展到职务犯罪调查和处置;领导体制以垂直为主。这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秉持惩治腐败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理念,对职务犯罪的监察调查问题,以及监察权与司法权的衔接问题表明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国家治理现代化 监察权 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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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 被引量: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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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中 步洋洋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20-128,共9页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中心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的体现,也是对现行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我们首先应当对...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中心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的体现,也是对现行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我们首先应当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意义进行阐述,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保证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完善辩护制度、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探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以及保证侦查、审查起诉质量,为公正审判奠定坚实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诉讼制度改革 审判独立 直接言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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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超个人法益属性 被引量: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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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新久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5-9,共5页
"公民个人信息"是"个人法益"且具有"超个人法益属性",这影响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和认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是"弱意义"的构成要件,需要作宽松的... "公民个人信息"是"个人法益"且具有"超个人法益属性",这影响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和认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是"弱意义"的构成要件,需要作宽松的形式解释,以未经公民同意为实质要件。个人信息既包括总称意义之"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包括单称意义之"他人"的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主体是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定"情节严重"需要注意从公民个人信息之"超个人法益属性"的角度把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个人法益 超个人法益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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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三大安全风险及法律规制——以ChatGPT为例 被引量: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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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9-43,共15页
ChatGPT的横空出世意味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获得全新动能,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从准备、运算到生成阶段的运行机理,可以发现其中存在三大安全风险。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准备阶段的数据风险,应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使用国家数据,对政务数... ChatGPT的横空出世意味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获得全新动能,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从准备、运算到生成阶段的运行机理,可以发现其中存在三大安全风险。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准备阶段的数据风险,应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使用国家数据,对政务数据进行合规监管,在个人数据的收集广度上保持合规并以最小比例原则确定处理深度,以确保生成结论的真实性。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运算阶段的算法模型特点及算法偏见风险,应通过技管结合进行修正,完善技术标准并予以实质审查,建立自动化、生态化、全流程的动态监管体系。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生成阶段的知识产权风险,鉴于其生成物的独特属性,应基于可解释性重塑其保护模式,明确保护的对象是ChatGPT中的可解释算法及其生成物,并构建全流程知产合规保护体系。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来可能造成的其他安全风险,宜基于风险预防主义加以防范,争取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效能,并减少新兴技术对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冲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atGPT 生成式人工智能 合规制度 数据安全 算法偏见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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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和解实证分析 被引量: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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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英辉 郭云忠 +4 位作者 李哲 罗海敏 何挺 冯诏锋 王贞会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23-135,共13页
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的宽缓处理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受现行法律框架、司法资源、考评机制以及传统司法观念的束缚,对当事人和解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在适用范围、处理方式及相关配... 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的宽缓处理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受现行法律框架、司法资源、考评机制以及传统司法观念的束缚,对当事人和解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在适用范围、处理方式及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当建立与我国时代背景和法律文化相契合的刑事和解制度,包括填补立法上的缺失,明确其适用程序,并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 案件类型 适用条件 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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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罪的时代变迁、当前乱象与消减思路 被引量: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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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刚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3-78,177,共16页
口袋罪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历史概念,从罪刑擅断时期到罪刑法定时期,口袋罪的演变映射出其时代背景和特征;作为一种司法现象,中国当前的罪名"口袋化"现象日益严重,"口袋化"的罪名既有历史遗留,也有新生罪名,呈... 口袋罪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历史概念,从罪刑擅断时期到罪刑法定时期,口袋罪的演变映射出其时代背景和特征;作为一种司法现象,中国当前的罪名"口袋化"现象日益严重,"口袋化"的罪名既有历史遗留,也有新生罪名,呈现出司法乱象,甚至出现了口袋罪之间的罪名选用竞争。罪名"口袋化"现象不是中国的独有现象,但是,它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一种不良司法现象。不同的法律传统和司法氛围会催生不同的口袋罪,但控制和消减口袋罪是中西方法学界的共识,消减口袋罪的中国思路,应当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侧面的并重和兼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口袋罪 罪刑法定 兜底条款 罪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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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悖离: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值班律师制度的困境 被引量: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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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海燕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12-23,共12页
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的内在要求,对于保障认罪认罚从宽的自愿性、认罪认罚具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发挥重要作用。然而,该制度在法律和实践层面存在诸多问题。法律将值班律师定位为法律帮助者与权利保障人,但在实践... 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的内在要求,对于保障认罪认罚从宽的自愿性、认罪认罚具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发挥重要作用。然而,该制度在法律和实践层面存在诸多问题。法律将值班律师定位为法律帮助者与权利保障人,但在实践中其往往蜕变为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合法性的见证人与背书者;法律要求值班律师发挥程序选择建议、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重要作用,却没有赋予其必要的诉讼权利予以支撑;同时,值班律师的职责与收益、风险等严重悖离。究其根由,是值班律师作为权利保障者与权力配合者角色定位交织,值班律师与辩护人的职能混同,本应政府承担的法律援助责任转为律师义务。法律除了应明确界定值班律师的身份、功能外,还应赋予其支撑功能的具体诉讼权利,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援助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值班律师 困境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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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与AI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被引量: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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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78-91,共14页
人工智能(AI)作为类人类智能,无论我们是否赋予其主体资格,在解决其法律责任问题时,都必须对其行为进行解释,为此,探讨人工智能的法律责任问题,应该基于人工智能行为的可解释性的全新路径来推进,而不是纠缠于当下学界关于人工智能主体... 人工智能(AI)作为类人类智能,无论我们是否赋予其主体资格,在解决其法律责任问题时,都必须对其行为进行解释,为此,探讨人工智能的法律责任问题,应该基于人工智能行为的可解释性的全新路径来推进,而不是纠缠于当下学界关于人工智能主体地位与法律责任的各种主体论与责任理论。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亦即解释人工智能如何在大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算法决策。然而,在AI领域,虽然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如何确保以非技术性的方式向最终用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解释算法决策以及任何驱动这些决策的数据,仍是一个无法得到解决的难题,人工智能"黑箱"释明难题决定了人工智能行为的不可解释性。法律责任的本质是答责,不具有可解释性的人工智能不能自我答责,因此其无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预防,不具有可解释性的人工智能无法实现法律责任的预防目的。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下一个前沿问题,是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可解释性 法律责任 自我答责 责任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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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有效性标准研究——以刑事涉案企业合规的犯罪预防为视角 被引量: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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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04-119,共16页
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有效性标准是一套包含有效制度修复和有效合规计划的要素体系,体现了刑事合规和事后合规的要素特征,发挥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标准、合规监管人监督评估标准、检察机关审查验收标准等多重制度功能。有效制度修复标准要... 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有效性标准是一套包含有效制度修复和有效合规计划的要素体系,体现了刑事合规和事后合规的要素特征,发挥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标准、合规监管人监督评估标准、检察机关审查验收标准等多重制度功能。有效制度修复标准要求涉案企业在查明深层制度缺陷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制度修复,审查要点在于涉案企业识别管控漏洞的准确性和深度,以及修复措施的针对性和彻底性。有效合规计划标准涵盖从合规体系设计到合规运行效果的全过程,合规体系设计作为形式标准,包括风险导向、要素完备、全面覆盖等三项基本要求;合规运行效果作为实质标准,要求检察机关和合规监管人运用多样化审查方法对合规体系诸要素的运行有效性作出评估。基于合规运行效果来设计有效合规计划的全过程标准,才能针对刑事涉案企业发挥长效的犯罪预防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单位犯罪 事后合规 合规有效性标准 犯罪预防 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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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安全刑法抑或自由刑法 被引量: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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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政法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60-72,共13页
现行刑法施行25年来,以11部刑法修正案为代表的刑事立法,体现了中国安全刑法的形成之路。前十部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体现了安全刑法的逐渐形成,《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行则意味着我国安全刑法的正式形成。当安全作为刑法保护的首要价值时... 现行刑法施行25年来,以11部刑法修正案为代表的刑事立法,体现了中国安全刑法的形成之路。前十部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体现了安全刑法的逐渐形成,《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行则意味着我国安全刑法的正式形成。当安全作为刑法保护的首要价值时,引发了法益论的全面崩溃。面对安全刑法的冲击和挑战,未来中国刑法的走向必须进行理性定位。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要求来看,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自由刑法,而非安全刑法。自由刑法才能维护法益论实质内涵及刑法行为主义,也才能维护现代刑法体系;中国刑法应树立以自由为前提的安全观,通过适度的安全刑法逐步回归自由刑法;权利自由是现代社会公民基本人权以及国家刑罚权正当化的根基,从刑法长远发展来看,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是而且只能是自由刑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刑法修正案 安全刑法 自由刑法 法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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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刑事制裁思路——以人工智能“深度伪造”为例 被引量: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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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怀胜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44-154,共11页
深度伪造作为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应用的具体场景,当前已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尤其是针对公众人物的深度伪造,更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冲击与损害,因而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深度伪造的技术本质是人工智能的算法滥用,行为... 深度伪造作为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应用的具体场景,当前已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尤其是针对公众人物的深度伪造,更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冲击与损害,因而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深度伪造的技术本质是人工智能的算法滥用,行为本质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滥用。美国和欧盟等分别采取了专门立法以及借助现有的"数据-信息"规制路径来防范深度伪造的社会危害,在法益定位、立法重点和法律模式上均存在差异。我国刑法目前基于目的性行为的结果归责思路和基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前端归责思路忽略了深度伪造法益侵害的独立性以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的特殊需求,无法完全实现刑法的规范目的。深度伪造的规范本质是身份盗窃行为,有必要在刑法中引入身份盗窃,既能建立"公民个人信息-身份信息-生物识别信息"的梯次加重保护体系,弥补"合法获取+不法利用"个人信息的刑法评价空白,并顺带规制传统的身份盗窃行为,增强身份盗窃入罪化的扩散性立法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深度伪造 算法滥用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身份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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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司法机关的中国式解读 被引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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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中 崔洁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76-84,共9页
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深化司法改革的新时期,清晰界定何为"司法"和"司法机关",意义重大。比较外国和联合国的法律文件,洞察中国国情,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式"司法应为国家的诉讼职能活动,司法机关... 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深化司法改革的新时期,清晰界定何为"司法"和"司法机关",意义重大。比较外国和联合国的法律文件,洞察中国国情,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式"司法应为国家的诉讼职能活动,司法机关应为法院、检察院。这种解读既有理论根据,又符合我国政治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 诉讼 司法机关 法院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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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共治:中国式现代犯罪治理新模式 被引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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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27-46,共20页
受民刑不分以刑为中心的传统法制影响,重刑轻民的刑治模式成为我国犯罪治理的主导模式。为回应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以及民法典时代提出的新要求,应构建民刑共治的中国式现代犯罪治理新模式。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以追求良法善治为目标,... 受民刑不分以刑为中心的传统法制影响,重刑轻民的刑治模式成为我国犯罪治理的主导模式。为回应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以及民法典时代提出的新要求,应构建民刑共治的中国式现代犯罪治理新模式。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以追求良法善治为目标,而传统刑治模式体现的是以泛刑化和重刑化为特征的犯罪之制,这就需要通过民刑共治新模式实现向犯罪之治的现代化治理目标转型。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价值,而传统刑治模式体现的是工具主义的物本逻辑,这就需要通过民刑共治新模式塑造犯罪治理的人本逻辑价值观。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要求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家理念,而传统刑治模式则体现较强的公权扩张色彩,这就需要以民刑共治新模式构建私权保护的现代化法治思维,最大化地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刑共治 刑治 犯罪治理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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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 被引量:70
17
作者 顾永忠 李逍遥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77-85,共9页
刑事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催生了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但是,如何对其定位在法律上和理论上还有诸多问题需要研究。无论从其出生血统看,还是从其在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发展看,值班律师制度都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部分和... 刑事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催生了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但是,如何对其定位在法律上和理论上还有诸多问题需要研究。无论从其出生血统看,还是从其在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发展看,值班律师制度都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部分和特殊形式。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形成共识,但其实质仍然应当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特殊的法律援助制度。由此也决定了值班律师是特殊的辩护律师。它的建立和发展将为我国提高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 值班律师 法律援助 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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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中“暴力”的法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64
18
作者 刘艳红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5-28,共14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袭警罪首案频发。司法实务人员对袭警罪中"暴力"的理解泛化以及入罪门槛过低,导致袭警罪大有成为我国继醉驾犯罪之后第二大犯罪的趋势,如何理解袭警罪中的"暴力...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袭警罪首案频发。司法实务人员对袭警罪中"暴力"的理解泛化以及入罪门槛过低,导致袭警罪大有成为我国继醉驾犯罪之后第二大犯罪的趋势,如何理解袭警罪中的"暴力"因此成为理论和实务中的难题。结合我国司法实务中部分地区发生的袭警罪的典型首案,根据刑法中"暴力"的含义以及袭警罪"暴力袭击"行为的规范内涵,袭警罪中"暴力"的性质仅限于"硬暴力"而不包括"软暴力";暴力的发生仅限于突袭性而不包括缓和及具有预见可能性的非突袭性暴力,暴力突袭性的具体特点包括突发性、瞬时性和意外性;根据袭警罪侵害警察人身安全、妨害公务正常执行从而侵犯公共秩序法益之逻辑关系,以及构成要件符合性与保护法益之间的共通性,应联系暴力袭警行为及其结果,通过法益甄别值得处罚的暴力袭警行为,从而将不具有可罚性的暴力袭警行为排除在刑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袭警罪 暴力袭击 硬暴力 突袭性 妨害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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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体法的合规激励立法研究 被引量:60
19
作者 刘艳红 《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79-94,共16页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企业规模、犯罪主体、罪刑轻重、犯罪类型等适用对象方面的持续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刑法教义学困境,由此产生了单位刑事归责原则的重构、合规从宽处罚的法定化、涉企犯罪中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单独规定等刑法修改方面的刚...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企业规模、犯罪主体、罪刑轻重、犯罪类型等适用对象方面的持续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刑法教义学困境,由此产生了单位刑事归责原则的重构、合规从宽处罚的法定化、涉企犯罪中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单独规定等刑法修改方面的刚性需求。企业合规刑事实体法修改完善应确立实质激励立法观,坚持合规正反双向实体法激励、事前合规与事后合规并重、单位和自然人责任相分离的立法原则,采取兼顾制度创新与体系稳定、刑事一体化双法联动协同立法、超越回应型修法的统筹激励等立法技术,并在刑法中建立合规激励机制。有鉴于此,企业合规刑事实体法修改可从单位犯罪责任、单位量刑情节、单位制裁方式、刑法分则有关罪名四个方面着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改革 刑事实体法 实质刑法观 实质激励立法观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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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学的“时代三问” 被引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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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32-42,共11页
当下,对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应基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的哲学层面进行反思,为此提出问名、问需和问策这三个“时代之问问名”即人工智能法学的身份之问,“问需”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内涵之问,“问策”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 当下,对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应基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的哲学层面进行反思,为此提出问名、问需和问策这三个“时代之问问名”即人工智能法学的身份之问,“问需”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内涵之问,“问策”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之问。就名称而言,人工智能法学不是“人工智能+部门法学”或“(计算)数据信息+法学”,而是由“人工智能+法学”交叉融合而成的独立新型学科。从内涵来说,人工智能法学需要探讨“法治实践的智能化”和“智能技术的法治化”这两大维度及智慧法治理论与实践等六大领域。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法学应贯彻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正确认识“未来法治”,注重法学的实践性和新文科建设的内部整合。未来我国应在法学一级学科之下设立全新的二级学科人工智能法学,以彻底解决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并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法治实践智能化方案。人工智能法学始终是“面向人”的研究,其实质是“AI+HI”(人工智能+人类智慧),它永远是且只能是“以人类为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法学 法律大数据 智慧司法 新文科 未来法治 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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