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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快递业反垄断合规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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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邮电经济》 2023年第2期59-64,共6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前提。强化反垄断法治建设,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是保障公平竞争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邮政快递业发展迅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前提。强化反垄断法治建设,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是保障公平竞争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邮政快递业发展迅速,2022年寄递业务量达1391亿件,市场交易额、企业规模也明显增大,经营过程中的反垄断合规义务也就成为必须关注重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 市场交易额 经济运行效率 公平竞争 邮政快递 垄断行为 预防和制止 市场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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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司法适用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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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邮电经济》 2022年第1期60-64,共5页
“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超过1000亿件,标志着我国快递业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与此同时,快递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2018年3月公布并于同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对快递业发展发挥着着基础性、支撑性... “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超过1000亿件,标志着我国快递业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与此同时,快递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2018年3月公布并于同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对快递业发展发挥着着基础性、支撑性的法治保障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 法治保障 司法适用 暂行条例 新的台阶 法治建设 业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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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邮政普遍服务供给主体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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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邮电经济》 2020年第1期60-63,共4页
20世纪下半叶之前,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邮政属于政府部门,邮政普遍服务也就由政府直接提供。以政企分开为标志的邮政体制实施后,各国和地区的邮政陆续改制为企业,邮政普遍服务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指令由特定企业提供。目前,邮政普遍服务供给... 20世纪下半叶之前,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邮政属于政府部门,邮政普遍服务也就由政府直接提供。以政企分开为标志的邮政体制实施后,各国和地区的邮政陆续改制为企业,邮政普遍服务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指令由特定企业提供。目前,邮政普遍服务供给主体从法律制度安排来看可分为:以美国、韩国为代表的国家垄断经营,以越南、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指定国有邮政企业承担,以德国、英国、印度尼西亚为代表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垄断经营 邮政普遍服务 供给主体 邮政企业 政企分开 行政指令 市场竞争机制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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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邮政普遍服务法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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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邮电经济》 2021年第1期59-64,共6页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所有民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权益,是当今世界所追求的共同政策目标,邮政普遍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和地区通过邮政法等有关法律制度给予充分保障,以实现社会公共福利和民生福祉。
关键词 基本公共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 社会公共福利 邮政法 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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